“就是啊。”我说,“一个猎人,怎么可能让枪离开自己?然后自己不带枪,贸然下山坡?不可能啊。”
“是啊,你说得有道理。”林涛说,“在看尸体之前,我们就该想到,房塔先为什么会跌落山崖,还没有带枪。他跌落的理由自然和其他四个人不一样。”
“是啊,我们忽视了这一点。”大宝说,“房塔先是在中枪后,跌落山崖的。”
“可是,为什么现场没有血啊?”林涛说。
“因为冬天穿的衣服太多了,加上枪的威力又不大,口径也不大。”我说,“在衣服上和皮肤上钻出来的小孔,很快被外层衣服和皮下组织堵上了,所以血液流不出来。”
“可是,尸体的窒息征象很明显啊。”大宝拿起死者的十指,说,“按理说,内脏被击穿破裂、失血死亡,都不该有这么明显的尸斑和这么明显的窒息征象。”
“那是因为他被击伤后,滚落山崖,在失血死亡之前,就已经窒息死亡了。”我微微一笑,说。
“分析得有道理。”村主任捋了捋长胡子,说,“那就这样吧,麻烦政府了。”
“这样可不行。”我说,“我们要解剖尸体。”
“我说了这不可能是命案!”村主任跳了起来,“他打猎误伤了自己,跌落山崖,还连累这么多青壮年的村民跟着死!这事儿已经够大了!你们不能再解剖尸体!谁敢解剖我就去上访!”
“上访也要有理由,老同志。”杨大队前来调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在死因不明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
村主任仍在解剖室外跳脚,坚决反对解剖。杨大队皱了皱眉头,朝身边的刑警使了使眼色。两名刑警把村主任拉进了警车。
“先办手续吧。”我说,“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如果死者家属拒绝到场,在笔录中注明,然后我们照常解剖。”
“可是,村主任说得不错,看起来这个案子并没有什么疑点。”林涛说。
我说:“不管有没有疑点,出现了可以致命的损伤,我们就必须要搞清楚原因。死者身上的损伤是不是枪弹创,两个洞眼哪个是入口哪个是出口,死者处于什么姿势,子弹如何打入,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
“又是猎户,又是圆孔损伤,肯定是枪弹创啊。”大宝说。
“可不要先入为主。”我说,“记得我们之前的一个案子吗?若是简单地相信调查情况,认定是枪伤,那可就误导了侦查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一般枪弹创的出入口都是有区别的。这具尸体上看到的就是完全相同的两个圆洞,说不定还真是无刃刺器损伤。”大宝说。
“这我也不认可。”我说,“无刃刺器一般是很难贯穿整个人体的。我奇怪的是,猎户用的,不都是霰弹枪吗?”
枪支分为霰弹枪和膛线枪,霰弹枪发射区域大,但射程近,一般被用于狩猎。膛线枪则是我们平时知道的制式枪支,射程远、精度高。
“我们这‘湖东造’,还真就不仅限于霰弹枪。”杨大队说,“在我们收缴的枪支中,很多都是膛线枪。因为是手工制作,所以没有军工厂生产的膛线枪精致。‘湖东造’的膛线枪,威力不太大,但好歹是膛线枪。”
“死者带着的?”我问。
杨大队说:“他带的就是一把四十厘米长的膛线枪。”
“哦,那一切就好解释了。”我说。
说话间,一名民警驾驶着警车风驰电掣般地开到了解剖室门口,如果不是及时刹住,我还以为他要开上解剖台呢。
“手续办好了。”民警说,“家属杜鹃,同意解剖。”
这个结果倒是出乎意料,我们暗暗地称赞杜鹃的大义。
尸体解剖立即进行。因为已经完成了尸表检验工作,我们就直奔主题了。
打开死者的胸腹腔后,我们沿着两个圆孔之间的创道进行了细目解剖。看起来,子弹是从肩膀后侧进入,打碎了肩胛骨的上端,然后击破心包,掠过心脏,穿过膈肌,打碎了肝脏,在右侧季肋部出了身体。
“力量如此之大,肯定是枪弹创了。”大宝下了结论。
“不仅如此。”我说,“损伤部位生活反应明显。损伤不仅限于创道,周围的组织也有挫碎,这是弹后空腔效应导致的,也可以完全印证这就是一个枪弹创。”
“体内出血少,肝脏虽破但是不会马上致命,心脏没有破裂,说明他是受重伤后,跌落山崖,然后和其他人一样,二氧化碳中毒死亡。”
“死因明确了,死亡时间呢?”大宝一边说,一边打开了死者的胃。胃内的稀饭和咸菜还都成形,大宝说:“初步消化,十二指肠内还没有食物进入,结合胃内容物形态,符合他早晨的早饭成分,所以他应该是上午9点之前就死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