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只妖魔一起上了,但它们无疑还是低估了朱二的实力。
“呲啦!”
一瞬间,其中一只就被剑气给伤到了。
它的鲜血飞溅出来,朱二只觉得自己心跳都在加快。
我的心跳,原来还会因此而加快!
这一刻,他不由得想起了往日的一幕。
在一次出动前,巡查队在小树林里点了一把篝火夜谈,大家聊起了各自为什么会加入巡查队。
一个个回答完毕后,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朱二。
朱二就回答了三个字:“因为爽。”
他本就是大家族的贵公子,虽然现在满脸胡茬看起来很邋遢,但他本就是个纨绔子弟。
他有钱,有势,平日里又比较能打。在加入天才班以前,他谁都看不起。
他就是爱杀妖,就是喜欢杀那些惹是生非的妖魔。
它们都是些渣滓!
每当他的长剑刺穿它们,他就会觉得心跳加快,就会觉得——特别爽!!!
我之所以修炼,之所以加入巡查队,当然不是为了成为人上人。
因为我本来就是人上人。
我要的,就是这长剑在手,杀妖如麻的畅快!!!
之前说好的,除了朱二以外,每个巡查队的队员,杀够五十只妖魔就荣耀退休,现在,我要把他们没杀够的妖魔全部算上!
许多人的家里,其实都是有剑的,或许是装饰品,或许是青少年的玩具,都是没开锋的那种。
这一刻,整座乌城的长剑,统统微不可查的震了一下!
剑心大圆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熟悉的笑容再次在他的脸上浮现。
一脸胡茬的朱二越笑越张狂,越笑越张狂!
老子今天……
就要杀个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