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一早,叶信芳起床洗漱之后,便见月奴一个人端坐在餐桌旁,而一身亮色衣衫的翠微站在一旁,从食盒中拿出一碟碟的小食。
叶信芳看见那些吃食,花样繁多,都用精致的碟碗装着,而一旁随意放着用油纸包着的几根油条,和几个咸蛋,两相对比,显得格外的寒酸。
油条咸蛋,叶信芳记得这是月奴喜好买的早餐。
“这些是冯府送来的早膳吗?”叶信芳笑着问道。
月奴没有说话,而翠微转头看向叶信芳,脸带微笑答道:“都是冯府管家命人送来的,备了许多种类,说是怕沈少爷吃不惯。”
叶信芳见到翠微头上斜斜的插着一根镶翠的簪子,似乎是昨日送来的那套首饰中的一样,又看着一旁目不斜视的月奴,心中暗道果真是女为悦己者容。
“你还能出门买早餐,昨夜胜了吗?”叶信芳也坐了下来。
月奴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说道:“任平生是个高手,昨夜未曾分出胜负。”
“你不是什么三大高手之一吗?怎么连个普通的江湖侠客都打不过吗?”叶信芳调侃道。
翠微布菜的手微微停顿了一下,复又恢复了寻常模样。
“他可不是普通的江湖侠客。”月奴转头看向门口,问道:“小宋呢?”
“还在洗漱呢,他向来很慢,沈琅呢?难道还没有起床吗?你不催着他打拳吗?”叶信芳有些奇怪,往常总是跟月奴一同起来的沈琅,今早怎么没有见到他的身影。
月奴闻言皱了皱眉,说道:“昨夜他偷偷跟着我跑出去,见了风着凉,如今正躺在床上爬不起身。”
“真是个脆弱的公子哥啊。”叶信芳感叹道,心中倒是觉得宋修之昨夜说的不错,如沈琅这般,热闹有没有看到不得而知,自己倒是惹了一身风寒。
“要给他请大夫吗?”叶信芳问道。
月奴摇了摇头,说道:“这点小病,让他自己熬一熬,药吃多了不好。”
不多时,宋修之终于磨蹭好了,院子里没有冯府的下人,几人也不用做样子给别人看,直接坐在一起吃了起来。
叶信芳夹起一只小笼包,蘸醋,因为是用特制的食盒送过来的,此时上面还冒着热气,汁水浓郁,肉馅鲜嫩,显然用的是上等的食材,厨房里应该下了一番功夫,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这样地道的徽派美食了,不禁为沈琅可惜,错过了这般美味的早饭。
早餐种类繁多,除了小笼包,还有肉糜粥、小馄饨、花卷、烧麦、煎饺、糯米鸡……
叶信芳暗觉,只有跟着沈琅才能吃到这么丰盛的早饭,翠微却没有动这些明显做的精细的食物,而是隔着油纸拿起油条,又从切好的咸蛋中拿筷子挑出蛋黄来,小心翼翼将蛋黄塞进油条中,哪怕是最粗糙的吃食,也能吃出十分精致的感觉。
这油条显然是路边摊上现炸的,扑鼻便是厚重的油味,即便如此,翠微脸上也一点不见嫌弃之色。
“别吃这个。”月奴伸手按住了翠微拿着油条的那只手。
翠微朝他笑了笑,脸上丝毫没有为难之色,说道:“郎君买的早餐,妾喜欢吃。”
女子神情带着满足,似乎这样最寻常不过的事情,已经是人间极致的幸福一般,月奴见她如此,心下微微一涩,到底没有再说什么话。
“我会对你负责的。”我也会送你一个光明的未来,月奴在心中补充道,他的记性一向很好,终于知道翠微是谁,又有过怎样的过往。
翠微脸上笑容更盛。
叶信芳没想到吃个早饭也能塞一碗狗粮,化悲愤为食欲,又夹了两个羊肉包子,宋修之看了他一眼,问道:“叶哥,你不是说要少吃点吗?”
叶信芳的筷子抖了抖,刚刚夹起的一个烧麦险些掉了下去,闻言心下一颤,想起减肥大计,忍痛将那个烧麦筷尖一转,送进了宋修之的碗里。
“多吃点,你长身体呢。”叶信芳看着碗里的羊肉包子,犹豫着要不要都给宋修之。
不等他犹豫,宋修之就帮他做了决定,小少年气鼓鼓的说道:“我不吃,你的筷子沾过口水了。”
叶信芳顿时没有一点心理负担,又美滋滋的将那个烧麦原模原样的夹了回来。
“你还真是能吃啊。”宋修之一脸的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