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陈楚生的信断断续续的从边关传来。
从信中李平安得知,他顺利当上了兵。
也知道边关时不时的在打仗,有消息说大隋最近对突厥要有大动作了。
果然没多久,陈楚生就传信说大军要开拔了,自己可能暂时写不了信了。
——勿念
。。。。。。。。。。
大军扎营在不毛之地。
上头说了,再过几天便要跟突厥的骑兵决战。
“喂!快点快点。”
“那边的人!”
嘈杂声不断。
天寒地冻的冷的让人发抖,陈楚生穿着一身破旧的军装吸了吸鼻涕。
来战场以后,因为年纪小的缘故。
陈楚生一直被安排在后勤。
直到昨天,前方战事吃紧,他才被调到了前锋营。
第一次上战场他就救了百士长,杀了三名突厥士兵。
百士长赏赐了他一件厚棉衣,这样陈楚生就不用每天半夜被冻醒了。
不仅如此,百士长还给了他两个地瓜,还有一壶烧酒。
陈楚生不会喝酒,但是喝酒可以暖胃。
冷的时候,喝一点就不那么冷了。
陈楚生就趁着休息的时候,找了个地方,生了一堆火。
小心翼翼的烤着地瓜。
“爷爷,爹,今天我杀了三个突厥士兵。
他们的年龄都不大,好像只比我大几岁。
他们是不是也有亲人啊?他们死了,他们的亲人会难过吗?”
陈楚生自顾自的说着。
杀人。。。。。似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战争仍旧在继续。
陈楚生认识了很多朋友,有个年岁跟他差不多的小子。
大家都管他叫胖子。
胖子是个话痨,之所以要当兵是为了挣钱。
陈楚生问他然后呢。
胖子说然后就可以回去买大房子,娶媳妇了,老娘也不用织布卖钱了。
胖子又问陈楚生将来要做什么。
陈楚生想了想,然后坚定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