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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被偷换的命运六(第1页)

离开客栈之后,唐歌找中人租到一处有独立院落的房子。房屋的主人是个丧夫寡居的青年妇人,带着孩子生活。带独立院子的房屋比普通房屋要贵,唐歌不惜花费两倍的价钱也要足有独立院子的房屋,为的是五个月之后全身肌肤枯死,生肌再生时不被人发现。

吃穿住行解决后,唐歌开始打听与唐府有关的一切消息。她每日都会买些吃的给街上乞讨的乞丐分食,从乞丐嘴里打听与唐府有关的消息。

唐府二小姐是妖孽转世,要来祸害唐府的传言在一个多月前,随着唐府二小姐因病过世,鲜少有人提起。

唐府近期最为人乐道的喜事是,原主的父亲将在三日后纳妾。

听到这个消息,唐歌的心一痛,这种突然来的情绪随即被压下。这是属于原主的残留情绪。

在大安朝,商贾的地位仅次于读书人。原主的父亲是商人,名声不错,家中资财丰厚,兼之原主没病之前,容貌好,德行佳,求亲的人不少,唐府在七条巷那一带名声响亮。谁能想到一杯秘制符水改变了原主的命运,让她一夜之间从父母的掌上明珠沦落为弃子。

命运这种东西,最为诡异。或许你上一秒还是天之骄子,在云端行走,有可能下一刻就跌落凡尘,沦为众生欺辱的对象。唐歌核对记录凡人的一生时,这种例子看过无数。如果不是她进入惩罚系统到原主的身体里,接收了原主的记忆,感受到原主死前经历的悲伤孤独情绪,唐歌不会有现在的感慨。

冷眼旁观时,唐歌何曾想过有一天她会经历凡人的生离死别,悲欢离合。

所以常常会有凡人感叹: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唐歌冷眼看着唐府里的热闹,繁华遍布空无骨。如果不是任务要求,唐歌根本不想回这膏粱之地。

从唐府所在的七条巷到唐歌租住的院子横跨半座京城,唐歌早晨出门,回来时未时过了大半。走到家门前,唐歌没由来一阵心惊。她检查了门锁,没有被人破坏,不过开锁时,唐歌分外小心。

吱呀一声,院门被推开,唐歌从院子外面走进来。院子里空荡荡的,没有外来人。但是唐歌早上离开时,给房门上了锁,此刻房门被人打开。唐歌手心一紧,人没动。屋里的人听到动静走出来,唐歌见到来人,眉头紧锁成两条沟,沟缝几乎能夹死蚊子。

“你的银子掉了。”男人手里拿着一锭银子。

这是唐歌第一次听到男人说话,没想到她离开之前,这人阴阳怪气,抵死不肯出声,却在她爽快走人后追了上来。

“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唐歌没有动。男人在看她,唐歌也在审视男人,猜测男人来这里的动机。唐歌不相信,男人会为了区区一锭银子,特意找到她。男人身上的衣服换了一套,料子珍贵,绣工精细,不是普通人能穿得起的。这样的人,怎会为了一锭银子找上门?

唐歌不动,男人动了。原本被男人拿在手里的银锭被他塞到唐歌手上,银锭上还留有男人手心的温度。

“我们会再见面的,唐家二小姐。”男人的声音平静无波,落在唐歌耳朵里,宛如一记惊雷。

她的身份曝光了!

这一次任务不比第一次任务,第一次任务中,君铖傲叫破唐歌身份时,唐歌故意透露出信息,让君铖傲顺藤摸瓜查到她。可这一次任务,唐歌从没提到过这具身体的身份,男人一口叫破,让唐歌心惊。

看来是她在回城的路上遇到唐府车队躲避的那一次,让男人看出了端倪。除此之外,唐歌确定她再没泄露过于身份有关的信息。

仅凭这一点,男人就查到她的身份,心思之周密,细思极恐。还好她对这个男人没有坏心,否则以此人的能力,她是不是早死千百回了?

“等等,我们在客栈分开后,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只要在唐府门前等你,跟着你找到这里不难。”男人的声音略带嘶哑,说话或有停顿,嗓子里好像被什么卡住了。唐歌猜测,男人说话嘶哑与之前受的伤有关,怪不得和她相处时,死活不肯说一句话。不是不肯说,而是说不出。

“你的伤好了?”

“毒解了。”说罢,男人认真地看着唐歌。唐歌隐约看到,男人的眼睛里闪过一抹紫色的光。认真细看,男人的瞳孔又和普通人没两样。

“你说我们还会再见,下次见面总不好再叫你喂吧,你叫什么名字。”

“你会知道的。”男人丢下这句话,转身离开。

男人来的突然,走得突然。

唐歌看了看手中的银锭,她在银锭一角留下的划痕不见了。这不是她留给男人的银锭。

唐歌笑着将手中的银锭往上抛,然后稳稳接住。再看院外,男人的身影早已消失在小巷拐角处。

男人说的很快并不快。唐歌每日出门收集与唐府有关的消息,时间一晃就过了五个月,因为服下秘制符水,身体最后一次蜕变开始了。

发现身体变化的那一刻,唐歌的第一反应是将自己包裹严实了,出门采购了足够多的食物。回家后,唐歌将门从里面拴好。做好这一切,唐歌坐在房间里,静静地看着身上的皮肤一点点失去光泽,皱纹在短短半日内爬上脸蛋,满布全身。

全身枯败,凋谢的不单是容颜,血液亦将随之变得十分浓稠,骨骼形同老人,脆弱易折断。唐歌只知服下秘制符水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却不知生肌再生之时,人想要移动都难,一旦骨骼断裂,很容易留下后遗症。而生肌再生需要耗费的时间,唐歌并不知道。

唐歌发现身体骨骼异状后,轻易不敢动。大约过了一日夜,唐歌全身血肉败完,生肌开始了。伴随着血肉重造,奇痒紧随而来。偏偏这时候,肌肤最脆弱,只要手在肌肤上抓一把,留下的印痕根本无法祛除。唐歌痒的难受,却不敢抓。

如果说疼痛可以忍受,痒却不是意志力能压制的。一开始,唐歌在地上翻滚,试图转移注意力。可是痒到一定程度,满地打滚也没用。唐歌忍到极点,濒临崩溃的时候,许久不见的男人忽然出现在她的屋里,制住了她挠痒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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