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逛街,两人从上午逛到下午。
去酒楼吃过饭后,看着华灯初上却依然热闹的街市,索性连夜场也逛完了。
然而,逛了这么久的时间,两人居然是空手而回。
除了莫婉婷头上插着的发钗之外,他们竟然没买东西!
咳咳,错了,是没买“能留住”的东西。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你那么能吃。”
百里悠看着莫婉婷平坦的肚子,深刻怀疑那么多东西都被她装哪儿去了。
今天一天,莫婉婷的兴趣点就是“吃、吃、吃”。
好玩的好看的她也很感兴趣,但只是看看而已,真正能让她掏钱的,还是吃的。
各种小点心,小零食,统统都进了她的肚子。
呃,还有些她不喜欢吃的,进了百里悠的肚子。
百里悠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变成了“垃圾桶”。
她买来的东西,尝了一口不喜欢,便顺手递给他,他接过来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放进了嘴里,那么理所当然,仿佛这件事已经做了千百遍。
明明心里觉得很不可思议,嘴里也在说着“不吃就别买”这种嫌弃的话,可是行动却很诚实。
而且,甘之如饴。
难道,这就是“爱”?
若如此,那他当初对沐七夕的,或许不是真爱,更类似于向往。
他也愿意为沐七夕做出牺牲,甚至包括改变自己的志愿,为她画地为牢,守在京城里。
但是,他现在才知道,他对沐七夕,就少了一份这种想藏在心里疼惜的心情。
看着沐七夕那么耀眼,引人注目,他只觉得她很特别;
可是看到莫婉婷额角的一滴香汗,他竟然觉得心疼:“累了吗?”
莫婉婷摇摇头,精神很好:“不累,今天玩得很开心。”
见她美眸晶亮,笑容灿烂,百里悠也跟着心情飞扬。
宠溺地刮了刮她的小鼻子,他笑:“小傻瓜,如果喜欢,下次还能来,何必玩得这么‘用力’?”
莫婉婷却又是摇了摇头,神情黯淡了些。
“不是每件事都有‘下次’的。”
“以前,我和师父住在山上,除了师父和山脚下的打猎大叔,我就只能见到动物。”
“那个大叔人很好,每次上山来打猎,遇到我的时候就会带我一起,还会给我讲很多有趣的故事。”
“有一次,我们追一头野猪追丢了,还迷了路。”
“那时候我还小,虽然住在山上,但也没跑遍全山,那个地方从来没去过。”
“我们走了很久,后来我累了,拖不动腿,大叔就背着我走。”
说到这里,她仰起了小脑袋,看着夜空,神情里满是怀念。
“你知道吗,那是我第一次被人背着。”
“师父对我很好,但他受了伤,身体一直不太好,生活里都是我照顾他比较多。”
“那一次,趴在大叔的背上,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男人的背是那么宽阔,原来‘父亲’的感觉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