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是个臭名昭著的惯犯,人称花哥,因此入狱。
花哥身上翻出了很多旧案子,量刑很重,直接被判了六十年,足够他老死在监狱里。
犯事的人罪有应得,社会上根本就没人同情他,左荣轩翻到了当时事故的报道——花哥的十个指头,都被人砍断了,不仅如此,他身上的关节也全部被人敲碎了,可以说,完全变成了一个废人。
但是没人会同情一个本来就该死的人。
也没人能证明花哥的事就是严易做的,事发路段的监控是坏的,没有录像。
但是左荣轩直觉这一定是严易的手笔。
事实上,他的直觉也并没有出错,这的确是严易干的。
碰了连盼的人,都该死!
就这癫狂的一小会儿,严易和左荣轩的距离立刻缩短了二十米,两人距离缩短,左荣轩终于看清楚了严易的脸。
如果严易去拍电视剧,他应该是那种标准的小白脸形象,眼似星辰,脸若明月。
现在,这张比寻常人要白皙的脸上,看似镇定,实则细汗密布。
左荣轩心里忽而就明白了什么。
他抓着连盼的手,突然桀桀笑了两声,匕首尖抵在数皮上,整个刀柄猛然往下一压,匕首仿佛一把小型的闸刀猛然落下了闸头。
三根白皙的,略微有些肉肉的手指,顺着树干掉下,落入了草丛里。
严易瞳孔猛然张到最大,他疯了一般冲上前去,与此同时,一声轻微又不起眼的咻声骤然发出,左荣轩闷哼了一声,轰然倒地。
离几人不多半公里的地方,几个身穿迷彩服的男子正在林子里以极快的速度移动着。
开枪射击左荣轩的,正是骆明远,即使在丛林里,他的速度依然很快。
他今天穿的是刀锋战士同款的运动义肢,弹力很强,跑起来反而比正常人还要快,一两分钟就直接冲到了严易所在的地方。
连盼被捆在树上,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唇已经被她自己咬破了,血迹渗出,她似乎浑然未觉。连声音都没有发出,只有两只大大的眼睛里还在持续不断,往外滚落泪珠。
严易疯了一样扯绳子,两指粗的塑料绳极其牢固,根本不是人力能扯断的,直到张童出言提醒,他似乎才反应过来,捡起了左荣轩掉在地上满是血迹的匕首,颤抖着划开捆绑着连盼的绳子。
绳子一解开,连盼瞬间就昏死了过去,严易迅速抱住了她。
连盼常用的那个双肩书包散落在树旁,书包上的抽绳早已散开,露出了里面的棕色小包。
小包上的绿色恐龙搭扣看上去还是一如既往地可爱。
严易一手抱着连盼,一手弯下腰,扯出了恐龙里的小手枪,迅速对准了左荣轩的脸。
左荣轩左肩已经中弹了,肩头满是血迹,他笑嘻嘻望向严易,终于满意地在他眼底看到了他最想要的那种情绪——愤怒、伤心、绝望、内疚。
既令他感同身受,又令他倍感畅快。
“杀了我呀!”
因为疼痛,他的笑脸看上去有些狰狞,讲出口的话也断断续续的,声音并不是很大,几乎只能让人听到一个口型。
根本是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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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果果聊了很久,两个潇湘的小透明作者,每天码字到深夜,稿费有时连交税的基准都达不到……为文下一个小小的赞美激动地睡不着觉,也为一个随手差评郁卒得连饭都吃不下,不知道多年后想起来会不会觉得傻……曹公辛酸言,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