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云雅柔迟疑了半晌以后,终于缓缓点头。
于是,我和云雅柔浩浩荡荡地闯入了地狱的入口。
地狱,也称冥间,一个不属于活人,只属于死人的地方。
啦啦啦,我竟然以活人的身体,得以闯进冥界,这是多难得的事情。
而实际上,为了让我这个大活人可以顺利来到地府,云雅柔耗尽身上的灵气输入我的体内,才让我可以来到。
可是,消耗了很多灵气的她,看起来脸青唇白,虚弱无比,还蹲在路边吐血。
我看了她这副模样,觉得相当内疚。
哎,我竟然为了救另一个女子,而让云雅柔受吐血之苦。
“妳还好吗?”
我用极致的温柔,轻轻抚摸她的小脑袋,当作她的貔貅一样,施展一回摸头杀。
我掌心可以感觉到,她头发浓密,发质细嫩,头型浑圆。
她疲累得几乎虚脱,挣脱我的手说:“秦风,你快走吧,别管姐了。你必须赶在一个时辰(等于两个小时)之前回来这里。否则,你就得永远留在地狱,再也出不去了。”
“不,要走一起走,要死一起死。”
我不管她是否愿意,直接将她背了起来,然后大步大步往前走。
她在我的后背上,大吵大闹,还敲打我的头:“死秦风,放姐下来!”
我打骂不还手:“妳还省点力气,别大喊大叫吧。”
还好,云雅柔的身体很轻,简直就可以用轻若鸿毛来形容,好像空气一样没重量,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不住别过头问她:“咦,妳这么这样轻?”
她淡淡回答:“因为姐轻功高强,所以背起来没重量。”
我眯眼轻笑:“好吧。反正妳这么轻,那我背妳上山下海也是无所谓。”
相对于其他我认识的女孩子,包括女鬼,纸扎人等等,我承认我对云雅柔,有一种特殊的,难以言喻的感情。
我是不会和校花凌冰雪冥婚,也不会娶纸扎人红豆为妻,因为我想娶的是一个正常的人类女子。
可是,如果那人是云雅柔,我会慎重考虑地,无论她是人,是鬼,或纸扎人。
她没心没肺地说:“喂,你别那么高兴,你多走几步看看。”
果然,我走了几步以后,她就显得越来越重,最后重成一座山,让我实在背不起
她在我耳朵里喊:“放下姐吧。姐有手有脚地,不喜欢被人侍候。”
我柔声问她:“那妳能走吗?”
她自己从我的后背跳下来,逞强回答:“姐扛得住。”
休息了一阵子以后,她拉着我上路。
她在地狱门口附近,打晕了两个看起来比较孱弱的鬼差,然后脱下他们身上的制服,让我们一起穿上,好容易继续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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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的气候,干干涩涩,火火热热,氧气很少,有点像被强压在闷锅里那样,让我呼吸困难。
今日的地狱四周,因为鬼王的娶亲,而四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还点着鞭炮。
同时,地狱的许多地方地方,还准备了百年女儿红的酒,让鬼魂们自由享用。
我勺一口酒喝,觉得果然香醇可口,入口清甜,让人越喝越想喝。
云雅柔抢过了我的酒碗:“你喝一口就好。冥间的食物水源,活人不宜多喝。”
我不住撇嘴讥讽:“鬼叔说这鬼王一个星期都娶妻三次,那地狱是不是无时无刻都这样红彤彤呢?”
云雅柔环看四周,猫眼儿警惕:“不是这样。姐进进出出地狱多次,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看来,鬼王很注重这次的新娘和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