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平时极少用化妆品这些东西,就算逛街逛的久了出汗,也不可能弄花了脸。
况且现在,化妆品都防水的。
难道她变帅了?
“自恋。”温妮白了她一眼,然后坐直身子,一脸严肃地看着她,“然然,据我多年的经验来看,你是生病了!”
“生病?我没病啊。”安然瞪着水眸看她,这是在变相说她该吃药了的意思么?
“这种病的名字啊,就叫做——你喜欢上司墨琛了!”温妮一语惊人,差点让安然一口老血喷出来喷死8她。
她喜欢上司墨琛?
这可能么?
安然想也没想地就都定了,“你脑袋是被驴蹦了吧?我以前可能还喜欢他,现在?”
说着,她还配合着摇头的动作,坚定说明自己不喜欢司墨琛。
其实,安然就是典型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类人,就是从前在司墨琛的羽翼下被保护得太好了,好到受不了一点儿小伤,在他精心为她布置的温室中娇弱地长大。
安家虽然对安然很不好,可是司墨琛却是将,安然生命中所有缺失的温暖,都给尽数补了回来。
她任性嚣张,醒来见不到栗子糕就会大吵大闹,吵的司墨琛整个人都不得安生。
她娇柔细嫩,穿着高跟鞋走的路稍微远了,就会不分场合地点地对司墨琛撒娇,要他背她。
她还特别爱闹腾,其实有不少坏习惯,生气的时候会把司墨琛做了很久的企划案给拿去花园埋了,或者扔到游泳池去,看着他恨不得把她抓起来打屁屁的样子偷偷乐。
可是,司墨琛始终宠她如一日,从未变过。
或许安然之前喜欢的,只是因为司墨琛对她太好了,好到她让她觉得自己存在还是有价值的。
她的母亲和安伯朗离婚后,那种孤寂的感觉更甚于前,如果没有司墨琛,或许她现在根本没有这么乐观。
与其说她喜欢司墨琛这个人,倒不如说她喜欢司墨琛的性格,在面对她时,不管多么震怒都会为她展颜一笑的司墨琛。
那时,安然便将司墨琛放在了心底,以亲人的位置,没有想过爱或不爱,喜欢也是建立在亲人之上。
可是回国后,司墨琛对她却不如从前了,安然不是傻瓜,清楚为什么,可是她的心为何总在面对他时乱跳个不停?
从前的安然,除了司墨琛和叶真还有苏十月之外,很少接触过男的,可以说,司墨琛是她唯一一个放在心里的人。
如果司墨琛知道,他五年前对安然百般的好却抵不上五年后对她的不好,估计一定会把她抓起来吊着打一顿的。
怎么会有人这么欠虐呢?
“真的?可是我怎么看你,就怎么像因为刚才在吃醋啊。”侍应生把她们点的东西一一端上来,温妮把吸管抽出去放到一边,端起杯子直接喝。
用她的话来说,吸管那都是淑女做的事情,她不是,所以做不来。
“你脑子被强力胶糊住了吧?成天想的什么乱七八糟?我要是喜欢他,分分钟被我拿下,还用等到现在姐还是单身?”安然拿起筷子,扫了眼餐盘,向着自己喜欢吃的菜过去。
“安然小姐,我必须提醒你,你已经有一个孩子了,而且孩子爸爸健在,你们又是公认的情侣,你要是单身,让我这个暗恋别人的情何以堪?”温妮看了她一眼,直摇头。
好歹安然和司墨琛还有可能,会结婚,可是她呢,连那点心思都不能让苏十月知道,只能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看着他,别提多悲哀了。
暗恋从始至终,都是她一个人的一场舞台剧,少了一个主角,演得再好也没有人会鼓掌欢呼。
或许就是因为性格太张扬了,所以温妮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格外害羞,不敢告诉那个人她的心思。
和温妮截然相反的,安然是根本搞不清楚自己的心,如果清楚自己喜欢的是谁,如果那个人也刚好是司墨琛的话,早就提着小包子上门提亲去了,还等什么?
人都是这样吧,其实内在总是远不如外表看起来那般勇敢果断。
尤其是在那个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不管多大的勇气,就会变成气球,一个不小心气就放跑了。
“那有怎样?说不定哪天我就抓着我家小包子,去找别的男人过日子去了,稀罕他?”安然轻哼了声,不住地往嘴里塞食物,可着劲地吃,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个吃货一样。
温妮吞了吞唾沫,抓着筷子的手紧了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