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的宋惜乐,答应的很爽快。
“行,那就待会见,我大概10分钟能过去。”
电话挂断,陈都总算能腾出手来,收拾汪洋了。
他两只手掐在了对方脖子上,咬牙切齿的说着。
“你小子,动作是真快啊,待会你来付款!”
汪洋哈哈一笑,轻而易举就挣脱了陈都的禁锢。(因为他并没用什么力气)
然后拍拍自已的胸膛,自信的说着:“没问题,我为兄弟两肋插刀!别说一顿烧烤了,要是你能追到宋惜乐,10顿烧烤都请你吃!”
汪洋没什么兴趣爱好,就想看他的好兄弟谈点甜甜的恋爱,而不是一股脑的,搁那当舔狗,距离脱单遥遥无期。
虽然上次,江忆南说她对陈都有好感。
可,谁知道这点好感度,能持续到什么时候啊?
还不如换一个,看得见,摸得着,追得到的女孩。
因为他也看得出,陈都刚才并不是真的不想跟宋惜乐一起吃夜宵。
不然的话,他完全可以挂掉电话。
或者随便找个借口敷衍过去,而不是顺水推舟把人约出来。
这说明什么?
说明兄弟心里,对宋惜乐,其实也是有点好感的嘞!
只是他自已都没发现而已。
没事,他一点都不介意推波助澜。
俗话说得好,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他这是积德行善!
汪洋觉得自已老骄傲了。
陈都心里的想法,就没那么复杂了。
他只是觉得,宋惜乐帮了自已挺多忙的,请人家吃顿饭,无可厚非。
宋惜乐比想象中来的更快,大概五六分钟左右,陈都他们俩人就接到了女孩。
回大学城的路上,其实有点招摇。
因为他们后面跟着的,是宋惜乐自已的豪车,里面坐着随行的三个保镖。
汪洋被这个阵仗吓到了,默默握紧自已的方向盘,不敢说话。
而陈都则是见怪不怪了。
从上次在校园里面,被她的保镖救下之后,他就觉得,这个女人完全值得三个保镖保护!
他坐在后排,跟宋惜乐聊起了她唱的那两首歌。
“看不出来你居然会粤语歌,而且还唱的挺好的!”
陈都算是一个夸夸党,跟别人聊天的时候,只要他愿意,就能把男女老少都夸得心花怒放,笑得合不拢嘴。
不过现在,他并没有夸大事实,而是打心眼里佩服宋惜乐。
虽然他在现实生活中的家乡,也是南方,可都对他的粤语学习,并没有任何助力。
反而在大学刚开始说普通话时,因为口音常常被人嘲笑。
宋惜乐莞尔一笑,俏皮的冲着陈都眨眨眼睛,低声说着:“你要想学粤语歌吗?我可以教你啊!”
前头开车的汪洋,忍不住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
好样的,自已给自已创造机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