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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精明做人见微知著看透事物真相(第4页)

对于美军来说,第四种情况最为有利,第三种情况则最为不利;反之,对于日本舰队来说,走北路最合适,走南路则为下策。

战争是政治实力、经济实力,武力和智力的角逐,有其自身的规律。由于双方都是以保存自己、消灭敌人为目的,因此,双方都要极力地趋利避害,扬长避短,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二要避开自己的劣势,这样,双方都会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作出有利于我而不利于敌的决断。

由于肯尼将军运用逻辑进行了周密的分析,做出了日本会走北路,必须集中力量对北路进行搜索的科学结论,胜利地完成了拦截、轰炸日本舰队的任务。可见,自觉地运用各种逻辑推理,可以提高预测的科学性或有效性,从而得出真相。

程颢驳斥诈骗犯

很多人为了证实自己的真实,往往会提出很多证据,而细心的人会反驳这些证据,从而得出事件的真伪。反驳这些证据,就是确定对方在进行论证时所使用的论据是虚假的或真假未定的。在反驳过程中,如果驳倒了对方所提供的论据,并不就意味着同时驳倒了对方。但是,假如确定了对方论据虚假,那就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证。因为,事件的真实性是以论据的真实性为前提的。如果论据虚假,那么论题也就失去了根据。这样,就能得出事件的真实结果。

程颢,字伯淳,称明道先生,北宋著名理学家。宋神宗时,程颢任晋城县令。由于他学识渊博,为人公正,善于断案,被当地人称为“智父”。

当地有—个富人张氏,时年才26岁,幼年丧母,父亲也刚刚去世。恰在这时,—个老者前来,说自己是他的生身之父,要来认亲。张氏既怀疑,但又不敢否定,为了辨清真假,便和若翁一起来到官府,请程颢帮助。

老者对程颢说:“小民是个郎中,多年行医在外。当年,我老婆生下—个儿子,但因为家里实在太穷,难以养活,就送给张家做养子。当时是由接生的李婆婆和他养父在我家一道抱走的。大人不信可以问李婆婆。”之后,又从怀里拿出一份文书,上写着:“甲子年四月二十日,李婆婆抱儿送张三翁家。”

程颢传来了李婆婆向她问明了事实,又看了看那份文书,沉吟了一会。

就问张氏:“你父亲去世时多大年纪?”

张氏回答:“66岁。”

程颢又问李婆婆:“你现在多大年纪?”

李婆婆回答:“62岁。”

程颢猛然一拍惊堂木,指着老者喝道:“大胆刁民,竟敢冒认儿子,快快从实招来!”老者连呼冤枉。

程颢却笑着问道:“我问你多大年纪才能称翁称婆?”

老者说:“这还用说,起码要过六十花甲呀!”

程颢反问道:“那么,可有40岁称翁,30多岁称婆的吗?”

老者一听,大吃一惊,只得如实招认了。原来,他是个好逸恶劳、穷困潦倒的土郎中,偶尔闲逛到张家门前,正巧看见里面办丧事,细细一打听后,就起了谋财诈骗的歹心,想侵吞张家的财产。为此他伪造了文书并串通了李婆婆,满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却被程颢看出厂破绽。程颢依法重判了他。

在这个案件中,老者自称是张氏的生父,为了证明自己,他拿出厂一纸文书作证明。程颢在审案的过程中,看出了文书的破绽,揭穿了他的谎言,断明了真相。具体来说,老者的文书是:我是张氏的生父。论据是文书:甲子年四月二十日,李婆婆抱儿送张三翁家。程颢通过对文书上的字的仔细推敲,看出了这个文书中的矛盾。文书上写着:“甲子年四月二十日,李婆婆抱儿送张三翁家。”可是,事情发生在26年前,当时张氏的父亲只有40岁,李婆婆只有36岁,他们都是壮年。怎么可能被人称作“翁”和“婆婆”。很显然,文书上的字和当时的实情不符。毫无疑问,文书是老者伪造的。老者没有了证明,他的结论也就难以成立了。

所以说,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期间的区别,就藏在细节中。

三两句话破了碎尸案

真与假,归根到底也是客观事物质的规定性的反映。既然任何事物都具有质的规定性,因此,一个事物的A,就不能同时又是与A相排斥的别的什么,即不可能又非A。因此,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及其否定当然不能同时都是真的。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所以说,矛盾是人们驳斥廖误、揭露诡辩的有力武器。如果一方能指出对方观点中存在逻辑矛盾,也就意味着对方的观点是靠不住的。这样,就可以揭露对方,置对方被动境地。

一个冬季的晚上,几个小青年看完电影以后骑车回家。半路上,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子慌慌张张将一个白包扔到公路桥西侧的河里,就骑上车飞驰而去。

这几个青年觉得奇怪,又有些好奇,于是在公路桥边停下,将那个白包从河里捞了上来,打开一看,几个年轻人都吓了一跳,里面竟然是大小不一的肉块。他们马上将包关到了公发局,经检验,包内装的都是人肉,这说明发生了一起碎尸案!

第二天清晨,在其他地方也有人拒到一个包,经检验里面装的也是人肉。后经技术部门鉴定,两个包内的人肉系同一个被害人,这个人大概30岁左右,女性,已婚。被害人到底是谁呢?公安人员对发现碎尸的地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

接到公安局的通知以后,和平居委会李主任和治保主任杨大姐吃过晚饭挨家挨户进行摸底,当他们来到友谊路冯某家时,两人透过严严实实的窗帘发现屋里亮着暗淡的灯光,她们心想,刚吃过晚饭,冯家怎么就睡觉了呢?于是,她们轻轻叩了一下门,问:“屋里有人吗?”

“谁,有什么事?”过了一会,门开了一条缝,冯某探头问。

“你爱人在吗?”两人边问边挤进了屋,发现屋里晾满了刚洗过的衣服。

“去娘家了。”冯某心不在焉地回答。

“什么时候去的?”杨姐追问了一句。

“昨天。”冯某的声音微弱得几乎使人听不清他的话,他好像急着打发两个大姐早一点离开。

杨大姐觉得冯某平时并不是这样的,今天好像有点怪怪的,联想到屋内这么多衣服,于是,她又问了一句:“是今天去的吗?”

“是啊,今天刚去。”冯某含混地回答。

杨大姐越来越感到町疑,故意又问了一句:“你爱人上班还没有回家?”

“是的,还没有回来。”冯某显然有点前言不搭后语。

听了冯某的回答,两人断定冯某有问题,出了冯家的门她们直奔派出所。派出所马上派人到冯某爱人的娘家和她的工作单位查找,结果查明,冯某的爱人既没有回娘家,也不在单位,而且据单位同事反映,她已经两天没有上班了。公安人员联系到抛碎尸的罪犯与冯某的特征非常相似,于是确定冯某有重大嫌疑。第二天公安局拘留了冯某,同时,对他屋内晾着的衣服进行了技术鉴定,发现衣服上留有与碎尸相同血型的血迹,此外,在屋内的地板上也发现了同样的血迹。在铁证面前,冯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供认杀害其妻的原因在于他在单位贪污了一大笔巨款,怕妻子揭发,于是杀人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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