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馥”之一字,原意是指浓郁香气。
也有诗歌“秋霜重,真珠落袖露沾馥”,以馥这个字指代“小花小草”。不管是哪种意思,在字典和百科上都大咧咧注释了个小尾巴——“多、用、于、女、孩、名。”
裴缜几乎能够想象某对夫妻是有多么残念。悲愤地抱着呀呀哭闹的儿子,对着提前置办好的粉红色小摇床、泡泡袖公主裙和一屋子娃娃望洋兴叹。
韩复:“不是那样的!”
“只是当时登记户口本的工作人员喝高了,给我写错了!后来一直想去改回来,可一忙就忘……缜缜,真的不是你想的那样!你想啊,正常爸妈哪有像这样给儿子乱取名的!”
裴缜:“嗯。”
韩复:“……”
裴缜:“行了!行了我不笑了!你干什么,快放我下来,大庭广众的人都看着呢你想干嘛!”
“……”
从学院主钟楼出来后,外面是一片茂盛的草坪。正值晚春,两边都是桃树,掉了一地粉云一般的桃花。
裴缜整了整刚才被弄皱的领带,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朵落花,对着韩复头上一比划——
阳光下,傻白甜青年头上长小桃花。
简直无比相称。
一直都觉得那个“复”字太过一本正经了。在被慕容复、李复一类形象加持过后,简直自带自负系偏执阴森帅哥的阴影,实在不太适合他家灿烂天真的傻白甜小狼狗。
正好……馥又是小花小草的意思。
“韩小花。”
小狼狗原地炸毛。
裴缜得意万分。整天被“缜缜”来“缜缜”去的,扣钱都不改口。行吧,以后我缜缜你小花,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
这本该是一个日常的、户外遛小狼狗的缓慢而美好的下午。
裴缜最近已经习惯了这样买来的混吃等死般的小甜蜜。
正想说揩个油牵个小手什么,余光却定格在小狼狗身后漫长石子道路上的一个人影。
五月的微风中,那人一身卡其色的薄风衣。
可惜算不上高挑,但身材比例很好。皮肤白到几乎透明,栗子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耀着金灿灿的丝光,远远一看就知道是个大美人。
韩复见裴缜眼睛发直,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年轻就是比较沉不住气,一秒暴躁。
“缜缜,谁啊他是?!”
不是易长晴。
虽然同样是栗色的头发,但韩复是见过易长晴的。他倒宁可那人是易长晴——因为被裴缜盯着不放的这个男人,分明比易长晴还要帅上好几分!
高鼻梁、宝石蓝眼,典型的混血长相,越是近,俊美的五官越发清晰可见。混血真可怕,这颜值要逆天了!
恼火!
……
其实,裴缜盯着那混血青年看,还真不是因为惊艳。
他们一早就认识,不仅认识还互相Diss,可以算是有冤有仇互看不顺眼。
然而,看小狼狗那么紧张兮兮的样子,却默默起了点玩心。
“……那是李斯特,你不知道?”
“没听过,谁啊?”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小狼狗直接不开心地Cos八爪鱼,一整个大活人趴在裴缜肩膀上,“缜缜,你到底还有多少这样我没听过的、一表人才的朋友?”
还有多少?你才认识我几天……
“李斯特·坎贝尔,”他继续解释,“赫赫有名的Raspberry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