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麦便略介绍了下:“这是我丈夫,他叫沈烈。”
冬麦也介绍了下孟雪柔,孟雪柔笑得甜美:“我是冬麦的同学,听冬麦提起过你。”
沈烈却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之后冬麦告别,孟雪柔就看着冬麦上了她丈夫的自行车,欢快地笑着,不知道和她丈夫说了什么,她那丈夫也笑了,笑起来很爽朗,倒是好听。
孟雪柔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对夫妻离开,倒是想起过去的那些事。
她和冬麦是同学,她家境比冬麦好,衣服洋气,冬麦只有羡慕的份,她知道冬麦曾经眼巴巴地羡慕过自己的洋娃娃。
不过冬麦比她好看,好几个男生喜欢冬麦。
而她曾经留心过的那个男生,也曾经喜欢冬麦。
现在多少年过去了,大家步入社会,孟雪柔上了师范大学,马上也要分配工作了,而冬麦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农村妇女,两个人没什么可比性。
可是冬麦的丈夫一出来,她竟然觉得,冬麦运气真好,哪怕只能沦落到农村,依然能有这么好一个丈夫。
那个丈夫,一看就不是普通农村人,气度沉稳,也有些见识的样子,刚才看到自己,眼神淡淡的,就好像根本没把自己看在眼里。
她正胡思乱想着,就听到一个声音:“同志,你怎么一个人站这里,是自行车坏了还是怎么了?”
她回头,便看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男青年,笑着看她,殷勤温和。
冬麦坐上沈烈的自行车后座后,便忙拿出来挎包,将自己准备好的馒头夹肉拿给沈烈。
“这个我特意给你带的,里面是寿宴才用的牛肉,特别好,你饿了吗,饿了的话尝尝。”
她摸着油纸包:“还有点热乎呢。”
沈烈本来骑着自行车,看她掏出来吃的,回头看了一眼,笑了。
他今天去信用社,贷款下来了,需要办一些手续,还需要开证明,跑了半天,路上饿了随便买了两个包子充饥,现在确实有点饿。
“你这一说,我还真饿了。”
冬麦听他这么说便心疼了,忙道:“那你停下,别骑了,我们坐路边,你先吃,吃了后才有力气骑车子。”
沈烈听出她心疼自己,点头;“好。”
于是便将自行车支在路边,恰好街道旁有废弃的旧木头,两个人就坐在旧木头上,冬麦看他没洗手,便小心地帮他撕开油纸包,让他拿着油纸包吃。
沈烈点头,咬了一口,现在天已经暖和起来了,她又一直放在粗帆布挎包里,这馒头还带着余温,里面的肉更是热乎的,大口地吃,吃得很香。
而她还在旁边提醒:“你小心,别咬到纸边。”
沈烈听到这话后,看了她一眼。
他心里其实有些感动,只是平时爱笑,这个时候却不太笑出来。
现在自己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好,办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婚礼后,也没什么储蓄了,接下来贷款做生意,更是有压力。
她应该也感觉到了这种压力,所以惦记着自己,怕自己中午吃不好饭,她在人家那里帮干活努力挣钱,吃饭的时候还记挂着自己,放在挎包里一个馒头夹肉,想让自己吃好。
“喝点水吧。”冬麦拿出来那个军用水壶:“我从王老爷子家那里离开的时候,特意灌上的,不冷也不热,正好喝。”
沈烈凝视着她,看她眉眼间细致的温柔,竟是有些说不出话来。
冬麦:“你傻了吗,快喝水啊!”
沈烈恍然,忙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
之后他大口嚼着馒头,有力的腮帮子跟着一鼓一鼓的,定定地望着远处街道上破败的标语,眼睛却是有些发红。
他父母是十四岁那年没的,他爹不堪受辱,吊死了,他娘在埋了他爹后,也一头撞死在坟前。
刚开始他还有一个大伯,那个大伯犯傻,总是痴痴呆呆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后来大伯掉进河里没了,他就彻底没什么亲人。
部队里的战友就是兄弟就是手足,男人之间的情谊是过命的血性,带着男人的糙,可以性命相托,但再多,却是没了。
然而冬麦不一样。
这是自从十四岁父母没了后,他头一次觉得,自己确实有个家,还有一个一心牵挂着自己的人,她会一直陪着自己走下去,贫穷富有,都会风雨同舟,相濡以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