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烈看她挑好了,又买了些喜糖,陵城的喜糖好,回去发大家都喜欢,最后带她去四楼:“四楼那里有卖表的,给你买一块表吧。”
冬麦:“啊,好好的,买表干嘛!”
沈烈:“我看你做菜的时候,需要看时间,当时你在路哥家时,两次都跑去堂屋看那里的石英钟,没手表不方便。”
冬麦有些好奇,当时她根本没看到他,他怎么知道自己跑去看表,不过也没细问,便道:“还是算了吧,太浪费,我也用不着。”
沈烈却坚持:“放心,我算过我们结婚的钱,够用,手表的话现在没法给你买太好的,可以选个普通价位的。”
冬麦便说:“那我们先去看看,太贵就算了。”
上去后,沈烈很快帮她挑了一块女款表,上海牌的,九十七块钱。
冬麦挺心疼钱的,想说不买了。
沈烈看透了她的想法:“以后没准你帮人家做婚宴,都需要看手表,做一次也就回来了。再说这是老牌子,做工好,你可以戴很多年,以后说起来,这也是我们结婚时的纪念,不然除了衣服,我们结婚,我也没给你买什么。”
其实现在还有人买金项链什么的,但是沈烈打听过,觉得太贵了,目前他确实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可以给她买。
冬麦觉得有道理,想起自己挣的那两百块钱,便说:“那我出钱,我自己买吧,好不好?”
沈烈浓眉微耸了下,好笑地看着她,却没说话。
冬麦顿时觉得自己不该说什么,脸红了下,只好不说话了……
两个人重新回去二楼,想看看那两件大衣的防盗扣能取了吗,谁知道一下去,恰好看到了林荣棠和孙红霞,同行的还有戴向红。
戴向红昨晚值夜班,今天这是刚下班,结果林荣棠和孙红霞来了,她本来不想管,想回家睡觉,不过考虑到这是小叔子的新媳妇,还不知道什么性子,也不好得罪人,只好跟着过来,帮着挑衣服。
现在她满脑子昏沉沉的想睡觉,又看林荣棠和孙红霞在那里看大衣,她就斜靠在旁边的楼梯扶手上,半闭着眼睛养神。
这么一抬眼,看到了冬麦,她顿时挺高兴的:“冬麦,好久没看到你——”
话说到一半,她噎在那里了。
因为她看到了冬麦身边的男人,那男人牵着她的手。
于是她想起来,冬麦已经不是她妯娌了,她那新妯娌在旁边挑衣服呢。
冬麦也看到了戴向红,她对戴向红一向喜欢,现在虽然见面彼此有些尴尬,但是她还是冲着戴向红打了招呼:“姐,有些时候没见了,你最近工作忙吗?”
以前她叫戴向红嫂,现在叫姐,意思很明显,如今打招呼,看得是友情,而不是林荣棠那边的关系。
戴向红很快领略到这个意思,笑了下:“还行,就是总值夜班,累死个人,你呢?”
这边两个人一说话,那边林荣棠和孙红霞就注意到了,都看过来。
戴向红迎着自己小叔子和小叔子未婚妻的目光,有些尴尬地笑笑,之后说:“我和冬麦一向还挺投缘的,现在虽然不是一家人了,不过我们还能当朋友处。”
说着,面向冬麦:“冬麦,有啥事,记得来找我,可不要和我客气。”
冬麦感激地点头:“我知道,谢谢姐。”
她知道戴向红说的是真心话,也真心感激,但她也只能这么说说,怎么好意思来找人家戴向红帮忙呢。
这边姐妹两个说着话,那边孙红霞却不是滋味了。
她上辈子就挺羡慕冬麦的这个嫂子的,妯娌两个相处得不错,戴向红偶尔会得一些病人送的东西,她自己用不过来,会给冬麦,床单被罩毛巾被,或者一些地方特产零食,那些自己花钱买,也不少钱呢,而且未必能买到。
现在她挤了冬麦的位置,嫁给了林荣棠,她觉得一些冬麦享受过的,现在轮到她了,可是戴向红竟然这么和冬麦说话。
她觉得真好笑,戴向红到底明不明白,谁是她妯娌?
沈烈倒是见过戴向红,戴向红过年回家,彼此打过照面,当下打了个招呼,戴向红对沈烈印象不错,便冲他礼貌地笑了笑。
沈烈和冬麦走过去要看大衣,谁知道林荣棠和孙红霞正在看的,恰就是他们订下的那两件大衣。
孙红霞已经看中了这大衣,正打算试试,就见沈烈和冬麦过来,她顿时有些不乐意了,便对人家售货员说:“那套大衣,我们想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