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洛揉了揉脸上的淤青,没有太多表情,这些伤,她早已习惯,根本不会在乎,她皮糙肉厚,耐得住打。
披了件外套,谭洛走到客厅,看着墙上的日历,她的目光有一瞬的呆滞。
原来,今天已经立春了。
阳和启蛰,品物皆春,谭洛其实不喜欢这句话。
因为她不喜欢万物复苏生机勃勃的节气,她喜欢秋风萧瑟,喜欢自古逢秋悲寂寥。
喝完一整瓶矿泉水,谭洛去厨房给阎王热了牛奶。
给它准备了丰富营养的早餐,然后自己随便吃了个面包。
阎王的身体越来越差,掉了几颗牙,剩下的牙齿磨损得厉害,吃东西很慢。
谭洛坐在地上陪着它,冰凉的双手不停抚摸着它已经粗糙发白的毛发,一人一狗,静默无声。
铃——
手机响了,她没有理会,等阎王吃完早餐,手机第三次响起时,她才慢吞吞地走回卧室拿手机。
一个陌生号码。
“靠!谭洛你怎么才接电话,时越喝醉了,你赶紧过来接他。”
伴随着一阵喧哗的嘈杂声,一气急败坏的男人喊骂声从手机里传来。
时越?
谭洛怔愣了半响,才想起时越是谁。
时越,她的丈夫,四年前她大学毕业后就嫁给了他。
三个月前两人大吵了一架,然后时越出差,细细算来,他们已经三个月没见面了。
低头摸了摸无名指上的戒指,谭洛恍惚,三个月,真久啊。
久到她都快忘了自己已经结婚,久到,她以为可以忘记时越。
3
早上七点,谭洛化了个精致的妆容。
用厚厚的粉底遮掩住那个明显的淤青,然后开车赶到二十公里之外的酒吧。
苏驰带她去了酒吧二楼的休息室,进去之前,苏驰让她做好心理准备。
“谭洛,我今天可不是让你来捉奸的,我是想告诉你。
“你不愿意给时越生孩子,多的是女人挤破脑袋想给他生孩子。
“所以,无论你进去看到什么,都是你自己作的。”
苏驰是时越最好的哥们,平时很是看不惯谭洛,说话夹枪带棒,句句都带讽刺。
谭洛没搭理他,一脚踹开门,大步走进去。
苏驰冷哼一声,跟上来,瞧着屋里散落一地的女人衣服,幸灾乐祸。
“呦,看情况挺激烈啊,谭洛,放心,就算时越睡了一百个女人,时家的正宫娘娘都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