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丁谓、王钦若等人在繁华喧嚣的开封汴梁中沉湎于吃喝玩乐、尽情享受奢靡生活之际,在睢阳应天府一处幽静的角落,有一位年轻人正在陋室中刻苦攻读。
清晨,天色尚暗,四周静谧,只有偶尔传来的几声鸟鸣打破这份宁静。天才刚蒙蒙亮,这位年轻人便已起床洗漱妥当。瞧他身上所穿衣物,破破烂烂,补丁层层叠叠,不过看上去倒是十分干净。布料的颜色脱落了不少,显得有些发白。
他所居住的是一间极为狭小的茅草屋,屋外杂草丛生,却被他开辟出一小片菜地,种着些青菜。屋内虽然简陋,却收拾得非常整洁。尤其是他的那些书籍,尽管已被翻阅得皱皱巴巴,但依旧有条不紊地摆放在家中仅有的那张破旧桌子上。屋内唯一的窗户透进微弱的光线,映照在他专注的脸庞上,他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心无旁骛。
生好火,坐在灶台前面。小心翼翼的把麻袋打开,里面是掺杂着糟糠的大米。只见他小心舀出一勺子大米,慢慢的洒在锅里。升起大火之后,拿起书本,一边添柴一边读书。直到粥熬好了,他才稍微休息一下。然后把粥盛到自己事先准备好的碗里,他也不着急吃饭,而是继续读书。直到粥已经变成了固态,他才小心翼翼的用筷子把粥划成四块,早上吃掉两块,剩下两块用另外一个碗盖住,留作晚餐。
把粥分好,收好碗筷,清理好灶台。就在他准备稍微休息一下的时候。院子外面传来了一个声音。
“希文兄,希文兄!”
他透过墙上的窗户,不,也许它称不得窗户,因为它既没有窗框,也没有窗扇,更没有窗户纸。也许称呼它为一个大窟窿更为合适。
他透过那个洞看见了一个衣着华丽的年轻人。只见此人他身着淡青绣云纹的锦缎长衫,衣袂飘飘,光泽细腻。
面如冠玉,浓眉入鬓,英气十足。双眼明亮深邃,灵动含情。鼻梁高挺,嘴唇厚重。
头戴秀云纹幞头,簪和田玉簪,手持绘山水折扇,腰系镶宝石腰带,贵气非凡。
来的人正是他的好友腾宗谅,他们是同窗好友。腾宗谅见好友居住的环境如此艰苦,很是心疼。
腾宗谅走进门来,一把拉着同窗好友的手说。
“希文啊,我知道你生活清苦,可怎么也没想到竟然到了这样的地步。”
希文是这位年轻人的字,他原来跟着养父的姓,姓朱。现在他又改回了自己的本姓。他姓范,范仲淹的范。没错,他就是历史上被称为大宋三百年第一人的范仲淹。
见到朋友的关心,范仲淹呵呵一笑。
“不,我不觉得我很清贫,反而我觉得我过的很快乐。曾经我寄住在养父家里,也是住大房子,穿绫罗绸缎,但是那个时候我不快乐。我不愿意寄人篱下,我身为七尺男儿,我当自立自强。”
滕宗谅听了范仲淹的话,既心疼又感动,他大跨步的走到灶台前,看看范仲淹到底吃了些什么?
他看到厨房里除了有一小袋子掺杂了糠的大米之外,什么也没有。
“你。。。就吃这些?”
腾宗谅看着范仲淹说。
“已经很好了,当年生父刚刚去世的时候,草根书皮也吃过不少。有大米饭,我很知足。况且我一个人也吃不下多少,这些足够我填饱肚子了。”
范仲淹一脸满意的笑着说。
“是么?那它味道怎么样?”
腾宗谅看着那一小袋子掺杂了糠的大米问。
范仲淹说:“味道还不错,虽然比不上什么山珍海味,但是也算得上是别有一番风味。”
腾宗谅看着范仲淹认真的说:“可以给我一些吃么?”
范仲淹诧异的看着腾宗谅,因为他知道腾宗谅家里条件虽然算不上优渥,但也是吃喝不愁的家庭,吃掺杂了糠的粗粮,他吃得下么?
腾宗谅见范仲淹有点为难,只好解释说。
“是这样的,我早上贪玩,出来的急,还没来得及吃饭呢。”
“可是我早饭做的早,它已经冷了,要不我给你热一热。”
腾宗谅说:“不,冷粥也可以,我们说过要荣辱与共,同甘共苦的。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