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是这么说的。”
“那你怎么知道她未嫁?”
“我和她认识,当然知道她未嫁了,这有什么奇怪吗?”
“你不是说你和她什么关系,我们管不着吗?”
“我未婚她未嫁,我和她什么关系,你们当然管不着了,这是我们的自由。”
“你这是变相地承认了你和她的情人关系。”
“我和她不是情人关系,我既没有直接承认也没有变相承认,因为我和她仅仅是认识而已。”
“你不说是吧?”
“没有的事,你让我说什么?”
“你和她的事,我们早就调查的一清二楚了,你不承认也没关系,照样定你的罪。”
“警察同志,你开什么玩笑?我未婚她未嫁,别说我和她不是情人关系了,我和她就是情人关系,你们警察也无权过问。”
“对,你和她是不是情人关系,我们无权过问。但李美琪牵扯上了一起诈骗案,你和她又是情人关系,你就有脱不了的干系。”
听到这里,我彻底慌了,不由得脱口而出:“诈骗案?什么样的诈骗案?李美琪怎么会牵扯上了诈骗案?”
那个警察顿时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之后,脸色更加阴冷,怒声说道:“哼,你还说你和李老板仅仅是认识而已?我看你们的关系非同寻常,这次你是跑不了了。”
我顿时愕然了,心想难道被警察抓住了把柄。
“你别在这里浪费口舌了,事实就是事实,我们警方要的是证据。你别看这里没有做记录的,但我这里有录音笔,你说的每句话,都已经被我录下来了。”说着,那个警察从口袋中拿出了一支录音笔,放在了桌子上。
“我说的每句话都经得起推敲,你尽管录就是了。我再重申一遍,我和李美琪只是认识而已,并没有像你们想象的那种关系。”
“是吗?那我问你,李美琪是不是送给你10万?”
听到这里,我全身打了个激灵。李美琪的确借给了自己10万,是用来收粮食的。
这件事,在我的印象中,只有我和李美琪两个人知道,别人是不会知道的,警察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承认吧,将有口难辩。不承认吧,又不知道警察到底掌握了多少信息。怎么办?我大脑急转。
啪的一声,那个警察又用手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厉声吼道:“说,快点交代。”
我说道:“李美琪并没有送给我10万。”
“事到如今,你还敢抵赖?李美琪没有送给你10万,那10万的借条是不是你给她打的?”
晕,狂晕,我感到一阵发晕。
自己当时的确是给李美琪打了一张借条。难道警察已经见到了我给李美琪打的那10万的借条?如果真是这样,自己再狡辩抵赖,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反而会让自己陷入更加被动的境界。
想到这里,我说道:“李美琪是没有送给我10万,但却是曾借给我了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