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脂玉原来不姓包,而是姓高,名字叫高雨。
她十六岁结婚,嫁给邻村的一个年轻人施军为妻,婚后第二年生下一个儿子,取名施伍。
一家人的生活本来幸福美满,她也不会进宫当宫女的。
可是,幸福的家庭大致相同,不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她丈夫施军有一个不良的爱好,非常喜欢喝酒。每次喝酒,都要喝得烂醉,失去正常的理智。
到了家里,在酒精的催发下,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惹他大发雷霆。这时候,他就喜欢打老婆,也就是打高雨。
每次都朝死里打,把她打得遍体鳞伤,青一块紫一块,活得生不如死。
如果是偶尔打一两次,日子还能过,她也能咬咬牙,忍下去。可是他每次喝醉都要打她,而他又是经常喝酒,醉也是经常醉。
打她就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整个夜晚都在打她,把她当奴隶,或者不当人,当成猪狗一般摧残。
邻居们看不下去,翻过院墙,跳到家中,将二人拉开,劝他们要好好过日子,不要打老婆。
当时他承认错误,保证以后不再犯。可是隔几天,他就把这些话扔之云外,该喝还喝,该醉还醉。
该打老婆,继续打,把她打跪下,叫他爷,叫他祖宗。
在她身上,他能找到一种优越感,像一名得胜的大将军。
每当他打她,打得狠了,快要死的时候,她才反抗几下。她是一个女人啊,力气没他大,也没他会打架,当然每次都是她吃亏,跪下来叫他爷爷。
这种日子,她受够了,她很想一走了之,从此再也不见他。
可是儿子还小,不懂事,离开她这位母亲,依他丈夫的德行,肯定会饿死。
为了孩子,她忍了。
后来,丈夫施军更疯狂,不仅打她,还打孩子。
他打她,她能忍,宁愿自己受苦,也要保护孩子。可他打孩子,孩子才几岁?稍有不慎,就会把孩子打死。
为了保护孩子的安全,她勇敢起来,掂起一根木棍,与他搏斗。他醉成一条虫子,走路摇摇晃晃的,自己的平衡还保持不了,更别说打一个手有武器的人。
于是,他吃亏了,他愤怒了。
他到灶房掂刀,与她对决。
以前他只会动拳脚,现在竟然学会用刀,这一刀下去,孩子的一条小命不就交代了?而且她自己也会受伤,也会死。
在这种形势逼迫下,她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朝他头上猛击一闷棍,将他打倒地上。
鲜血淌了一地。
不久,四肢抽搐几下,他气绝身亡。
她吓坏了,呆立当场,没想到会失手将他打死。
她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办。
杀人偿命,这是法律规定的。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杀了人就是不对,肯定会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