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葬礼结束后,空荡荡的灵堂只剩我与陆以寒两个人。
我静静地开了口:“我们离婚吧。”
陆以寒没说话,却兀自划了根洋火点燃雪茄,开始吞云吐雾。
我冷淡地转过头:“这不是抽烟的地方。”
他的脸掩在青灰的烟雾中,突兀地发出了一声冷嗤。
“怎么,你父亲刚死,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要跟奸夫跑?”
尖锐得几乎刺痛我。
我眯起眼,不屑地笑出声:
“陆以寒,你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清楚,你有什么资格说这话呢?还有,不要忘了你的身份,赘婿。”
他摁灭了烟头,眼神阴狠地盯住我。
我直视着他,勾起一丝饶有兴味的笑容:
“怎么,绵羊皮披不下去了?要露出真面目了?”
他倏然收敛了凌厉的气势,掸了掸烟灰,站起身。
声音恢复了风轻云淡,还有一丝不屑:
“大小姐,你依仗的父亲,你的身份,有时候真的很好笑。”
“你以为离婚这件事,自己可以为所欲为?”
他丢下一份文件,扬长而去。
是遗嘱,父亲生前留下的,专门交到陆以寒手里的遗嘱。3
我死死地抓着那份文件,几乎将那纸张揉烂。
内容,真是刺目无比啊。
遗嘱上写着,陆以寒继承40。82%的股份,继任集团执行董事。
而留给我的,是17。5%,连同原本持有的10%加起来,也才27。5%。
代价是,不得离婚。
准确来说,我和陆以寒都不得提出离婚。
如果有一方执意提出离婚,则必须放弃自己继承的资产,全部转到对方名下。
若有一方意外死亡,则名下资产全部捐赠到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