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策驱车过去,在路边停好车,走进饭店,就听到有人叫他。
“这里!”
抬眼望去,招呼他的红衣佳人,正是林洛璃。
一月不见,她似乎又漂亮了些。
二十几个青年男女,坐了三桌。
李策扫了一圈,知道都是高中同学,但除了林洛璃,却没一个叫得出名字。
他读书时独来独往、不擅交际。
那时都叫不出几个同学名字,更别说七年后。
坐下后一群人开始闲聊。
李策懒得说话,聊着聊着,话题却引到他的身上。
有个浑身名牌的青年,跟李策说道:“老同学,咱班上这么多人,你是唯一去当兵的,不知道在部队上混得怎么样?”
他叫顾峰,是这么多同学中家室最好的。
此次同学会,他就是组织者,还大方承担了全部费用。
至于为什么会把话题往李策身上引。
因为李策的存在,让他很不爽。
李策来之前,众人以他为中心,女同学们大都在偷看他。
李策来之后,班上近乎所有女同学,却都在偷看这小子。
这小子颜值实在太逆天,让自诩容貌出众的顾峰,难以抑制自惭形秽。
比颜值被降维打击,那就只有通过家室和社会地位找回来,在异性面前打压同性表现自己,那是刻进所有雄性生物基因里面的本能。
“……校官不现实,至少是个尉官吧?”
顾峰继续问道。
“不提这个,肚子饿,吃东西。”
李策岔开话题。
知道顾峰这公孔雀是什么算盘。
但他很懒。
懒得打脸。
“原来是个大头兵。”
顾峰忍不住嗤笑。
他见李策岔开话题,自然以为他是混得极差,不好意思说出来。
眼神变得极为鄙夷。
那些一直在偷偷看李策的女同学,也暗自摇头。
到了她们这种年纪,挑男人自不可能只看颜值。
长得再帅也不能当饭吃。
男人归根结底要看家室、背景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