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宁变成老虎,他没忘他们是带着任务出来的,他们两个至少要打两头大型野兽才行。
李莲花比了一个“OK”的手势。他没有去跟温宁争着打猎,因为他知道他的爱人也很强,不是需要他时时保护的菟丝花。不过这纺布的事,估计还是得他自己来,谁让他在纺织厂干过呢?一应流程他都熟悉得不得了。
等他们回到集合点,集合点的猎物已经堆成山了。
等所有人到齐后,他们拉上自己打的猎物往部落赶回去。
族长喊道:“大家把皮毛割下来,谁打到的归谁。”他又从猎物里面扒拉出一头野猪和一头羚羊,“这两个让大山洞里的人来带回去,采集队的每人来拿一块肉,其他的狩猎队的大家平分。还有采集队采集回来的浆果,每人拿两个。”
温宁和李莲花每人分了200斤肉和两个果子。
他们本来食量就不小,成为兽人后胃口更是大,这400斤肉大概够他们两个吃两天。不过加上米饭和其他菜,能够多吃两天。
回到山洞,温宁去厨房煮饭。李莲花则是返回森林中,砍了棵树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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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着李莲花拖着树走在部落里面,不管是人形还是兽形的族人们纷纷偏过头看向李莲花。他们肉眼可见的好奇,但却都很矜持,没人上去问他为什么要带棵树回来。
李莲花把树拖到他们山洞下方,然后用虎爪快速的把树给劈开。
兽人的爪子锋利无比,用起来比少师剑都还好用。
所有零件只需要伸出利爪,就能轻松手搓。因为他的精神力强大,零件的误差也是极小的。
吃饱饭后继续干活,没多久,一台纺纱机和一台织布机就做好了。
这期间,温宁把李莲花从空间里面拿出来的棉花给去了籽。
当天晚上,李莲花就化身勤劳的小蜜蜂,开启了唧唧复唧唧,莲花当户织的生活。
李莲花织了棉布出来,在第一时间就被温宁裁剪缝合做成了衣物。
这些棉花的棉纤维非常好,织出来的布细腻柔软,虽然没有染色,但成品已经足够惊艳了。
如今天气还十分炎热,做两套换洗的短袖短裤就可以了。
温宁还出去摘了些苇草回来编了两双草鞋。
“大哥,这些天你就在家里织布,多织一些。明天我去打猎,我会多带一些兽皮回来鞣制,还会再采摘一些棉花。距离雪季应该还有三个多月,棉袄、棉被、褥子这些都得准备好。还有食物,光吃肉估计整个虎族都得忍饥挨饿,我去森林里面找找有没有别的食物。”
李莲花不想让温宁一个人行动,不是不放心,而是没人打下手,温宁一个人会太累了。他思索了片刻,说道:“阿宁,你按照野的身形做一身衣服出来,明天我拿去送给他,让他帮忙跟你一起去。”
想到野的大块头和大力气,温宁点点头,“可以,我马上就做。”忽然,温宁又想到了什么,他说:“明天你把纺纱机和织布机都搬出去,搬到外面大平台那里。要是有人想学可以教给他们。”
“行!那样我也好早点从织布机里解脱出来。”他会不代表他喜欢,哪个男人喜欢纺纱织布啊?他更宁愿去开荒种地也不想做这么零碎细致的活计。
这个世界的植物长势都不错,要是开荒种地没准儿收获一季就能吃饱一年也说不定。
等他们的生活走上正轨,他高低得试上一试。
次日。
穿上短袖短裤,踩着草鞋的两人来到部落里,瞬间引起了轰动。
“莲,宁,你们身上这白白的是什么啊?看起来真好看。”
温宁微笑着回答他们:“这是衣服,穿上可以防蚊虫叮咬,也可以避免把身体弄脏。”
“确实,这样把身体包裹起来,很多地方蚊虫肯定就咬不到了。宁,你可真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