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艾佛森时代开始,原本费城76人最最铁杆忠粉的杰斯纳,因为老派观点,有色眼镜,而对艾佛森的种种行为都看不惯,看不顺眼。
年纪渐长之后,杰斯纳愈发执拗,不解不满,变成了后来的不屑和黑。孜孜不倦的黑了艾佛森多年,直到艾佛森离开,杰斯纳本以为可以让自己的心灵稍微休息一下了。
结果陈牧来了。
陈牧身上的气质,和艾佛森其实并不相同。艾佛森那来自街头的桀骜不驯,在陈牧身上很难显性的看出来。陈牧带给大家的印象,更多是和东方有关:谦逊、有礼、得体、忍让。
但杰斯纳浸淫媒体圈一辈子,什么人没见过,什么面具没揭开过?他人从陈牧身上,看到的是一个东方大个子对于篮球的爱,和对于胜利的执着。杰斯纳从陈牧身上看到的,却满满都是那股他最最厌恶的,名为“不信邪”的固执劲儿。
不信邪,对于费城这座不死之城、自由之城来说,其实是一种相当契合的气质。但杰斯纳就是不喜欢,老记者脑中对于篮球的理解,有着高度自信。多少年的报道经验,让他对篮球的理解,进入了自己设下的怪圈。
理智冷静,该拼的时候拼,该放弃的时候放弃,该选择退路的时候,就给我去往退路上走几步啊!
可陈牧偏不。
艾佛森曾经让杰斯纳最不喜欢的特质,就是这种不信邪。杰斯纳自认为,他对于球队的期望,对于球星的要求,都是为了球队好,为了这座城市好,为了可以让76人队,再一次,以最最“正确”的方式,拿到总冠军。
但艾佛森不那么干,作为小个子后卫,却不信邪的偏要向内线冲。作为球队进攻的发动机,却不信邪的时时刻刻最先想到自己进攻。作为球队的领袖和战神,分明可以更“合理”的去支配球,却不信邪的一定要闯出自己的路来。
杰斯纳讨厌的,并不是艾佛森这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气概,而是这么一看,自己,仿佛成为了艾佛森眼中的“邪恶”。
杰斯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邪恶,但他觉得不是,他执拗的认为不是。
我所想所说的,都是为了球队好啊!
之后艾佛森离开,陈牧出现。杰斯纳在看到陈牧的第一眼时,就嗅出了那股危险的气息。
不信邪。
你们说我完全没有潜力可挖,除了身体一无所有。
那我就练出一手天下无敌的篮板球功夫给你们看看。
你们说我是落选秀,没人要的倒霉蛋,除了篮板球做不了半点贡献。
那我就拼死拼活的练出一手中投,在伟大的邓肯头顶,拿下生涯最高分。
你们说我只会中投,作为大前锋却没有背身单打能力,对球队进攻没有层次性的帮助。
那我就从力量开始练起,一点点雕琢自己的背身技术,将自己逐渐修炼成当世最可怕的背身之魔。
你们说我不会防守,除了篮板球,不能在防守端给球队多少帮助。
那我就从内线防守开始,从盖帽、抢断、脚步、一点一滴的基础做起,逐渐延展到外线防守,让自己逐渐找到防守高手的感觉。让你们逐渐感受到,球场上我在防守端的威慑力。
你们说我不会持球,一拿球运球超过三次球就会掉。
那我就用不可思议的努力,练出不可思议的运球技巧来,让你们大跌眼镜。
就这样不信邪。
陈牧那阳光开朗的外表下,所隐藏的东西,就是这样的不信邪。
杰斯纳清楚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