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公子破费了!”
阿梨淡然应道。
“诶呀,我家阿梨姑娘,就连用膳的姿态,都是这般的清雅、迷人。”
朱振宇轻呷了一口“琼花露”,喜滋滋地看着她,心神俱醉地暗自忖道。继而,就瞧见阿梨正挟起了一块儿“芦葫鸡”的腿肉,在小碟儿之上,单独扯下了一块儿鸡皮放入口中,便不由地卖弄笑道:“阿梨姑娘,你可知这道‘芦葫鸡’的来历和典故吗?”
他的这一句话语刚一出口,自己便已羞红着脸颊,后悔不迭道:“哎呀,是我冒昧了!阿梨姑娘乃是名门千金,对于本地的菜品,定然都是司空见惯、耳熟能详的,又岂用我来饶舌呢?!”
“朱公子却是高看我了——”
阿梨咽下了口中的食物,放下筷子,坦诚言道:“我虽然名为卫国公府的义女,但实际上,却只是一名开释了奴籍的门客而已。虽则承蒙两位夫人的恩泽,衣、食用度,皆和小姐无异,可毕竟不是真正的大家闺秀,在很多方面,都是孤陋寡闻,一无所知。”
阿梨言至此处,略微顿了一顿,又环顾着桌子上的这些菜肴,诚心实意道:“就比如眼前的这些菜品,我倒是多半儿吃过的,不过,并不知道内中的典故与来历。如若朱公子肯于不吝赐教,那独孤也就能够托福,长长见识了。”
“嗨,‘赐教’,哪里敢当呢?!就只是咱们趁机说说闲话儿,解解闷儿罢了。”
朱振宇一时之间,更加被她的真诚所动,讪笑说道。遂也沾着椒盐,吃了一块儿鸡肉之后,侃侃而谈道:“要说这道‘葫芦鸡’的精髓呢,首先,是选料极严——必须是长安城外的‘南三爻村’,所特产的‘倭倭鸡’当中,净重约二十四两的一年鸡,方可取用;其次,是工序繁琐——先要漂洗放血,捆扎、水煮,然后再加料、蒸烂,最后,方可油炸金酥,沥油、盛盘。因其造型酷似葫芦之状,故此而得名‘葫芦鸡’。”
“原来,它的做法儿如此之繁复,怪不得美味异常呢!”
阿梨又吃了一块儿腿肉,颔首赞叹道:“实在是难为古人们,想得、做得了。”
“非也!阿梨姑娘,这道菜呀,其实,乃是本朝、本代的新品——据说,正是礼部尚书韦步府内的官厨所创。”
朱振宇夹起了一只狮子头来,大口嚼食着,边吃边道。说着,又很是不以为然地,喝了一口酒道:“听说这几位官厨哇,为了满足韦大人的刁钻口味儿,在反复研制的过程中,很是受了一些皮肉之苦呢!唉!”
“怎么?为了区区的一盘菜肴,他竟然滥用私刑,凌虐下属了不成?却为何,不见有人弹劾他呢?!”
阿梨听了,“啪”的一声,放下了筷子,义愤填膺道:“象这种沾满了血腥味道的‘当朝名菜’,独孤不吃也罢!”随后,便面带着厌恶之色地扭过了头去,再也不肯看那“芦葫鸡”一眼。
“呃。。。。。。那位韦大人呢,固然是可恶之极的,但是,咱们也犯不着,和这只鸡生气吧?”
朱振宇目睹着阿梨此状,心中却甚觉可爱,连忙忍笑说道:“来,且再尝一尝,这盘儿:‘清煮摇蚶’。”说着,就用公筷挟了几个大大的半壳儿血蚶,放在她的碟中道:“这血蚶啊,产自于奉化,乃是蚶中的极品,且烹制之时,只需用沸水清烫后,浇汁儿、淋油即可,无须有人挨打、受骂,最是仁慈、平和不过了。”
“朱公子,你也请用。”
阿梨不禁被他逗得莞尔一笑,遂平息了怒气,回头继续吃菜道。因那血蚶的味道,确实是相当地鲜美、滑嫩,就不免又接连享用了许多。
“咿,阿梨姑娘,怎么不见你吃‘狮子头’呢?”
朱振宇一面痛饮了数杯,一面又挥筷夹起了第二只狮子头,向她举荐说道:“这道菜肴,可是始自于隋炀帝的扬州之行呢,红烧之后,香嫩、肥甘无比,你不妨试试看。”
“我素来不喜油腻之物,朱公子,你请自用好了。”
阿梨放下了一根儿,正在进食当中的红菜苔,温和一笑道。
“听说这‘花雨楼’的菜苔,一向只用宝通塔下,唯一的特产之物,可谓是苔中的极品,尤为地甘美、脆嫩,难怪你会喜欢呢!”
朱振宇难得见此笑容,顿时便心旌摇曳、意乱情迷了起来,急忙把那一整盘儿的“腊肉红菜苔”,端到了她的面前,殷勤异常道。
“嗯,确实如此。”
阿梨深有同感地颔首赞许着,又用勺子舀起了一只鱼丸儿,吹了一吹汤中的热气,询问他道:“朱公子,不知这道‘斩鱼圆’,内中,又有什么来历呢?”
“呃,这个嘛。。。。。。,呵呵呵,不说也罢。”
朱振宇却笑而不答地弃勺儿用筷,挟起来一只鱼丸儿,整个儿地吞下道:“不然哪,你又得生起气来,发怒不肯吃了。”
“不会的,朱公子,请您但讲无妨。”
阿梨面色一红地,微窘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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