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我们明天一早就去!”洛思哲轻轻点点头。
“霄,我和晓晓去常熟,你到了直接住到别墅来!”洛思哲给凌霄留了消息后,便驱车与晓晓出发去了常熟。
按照凌霄所说的地址,用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便到了常熟市里的这个小村庄,李英兰的家乡。
“思哲哥哥!”蜿蜒的石子路,路边张望的村民,这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让慕容晓晓突然间感到有些心慌。
她生在H市,成长在H市,从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是哪里人。似乎,她就是一个没有根的浮萍,妈妈在哪里,她就漂向哪里;而后便跟着思哲哥哥,有思哲哥哥的地方,就是家。
“恩,我们先去村支书那里,问问情况,看还能不能找到你妈妈当年住的地方!”洛思哲沉静的姿态和宽厚的嗓音,让晓晓慌张的心慢慢的定下来,一路上乡村夏天那特有的草长莺飞、蝶舞花摇间,妈妈那张操劳的脸,在眼前渐渐清晰起来。
洛思哲今天特意开的是那辆低调的牧马人,在这些纯朴的村民看来,估计也就是大一点的拖拉机,不会在这乡间引起什么特别的关注。虽然让粗旷大气的牧马人在种乡间小路上缓慢的爬行,显然是委屈了它,不过也只有他能在这样布满石子的路上一路前行却不感颠簸。
“大婶,你知道王书记家住哪里吗?”见路边有几个正带着孩子在树下做着十字绣,边闲聊的女人,洛思哲停下车,走过去礼貌的问题道。
“哦,哦,王书记家呀,从这里一直往前走,门前有棵大榕树的,就是他家了。”一个年长一些的妇女热情的说到。
洛思哲儒雅的外表、谦和的态度和与生俱来的贵气,让人没来由的产生出好感,而他眼光扫过之处,几个年轻的一点的女子,已是满脸羞涩,想看又不敢看的样子,偷偷的瞟着眼前这个气宇轩昂的男子。
“谢谢!”洛思哲顺着那妇女指向的方向看去,虽然不在视线之内,但看起来只有一条路,应该还是很好找的。谢过之后,便拟转身。
“叔叔,叔叔,我知道王书记家在哪里,我带你过去吧!”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小男生,看着帅气的越野车,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小柱子,快过来,别缠着叔叔。”一个妇女喝斥道。
“思哲哥哥,这个小弟弟如果方便的话,就让他帮忙带一下路吧!”一直在车上看着他们的慕容晓晓,从车窗中伸出头来对洛思哲说道。
“你?英兰?”刚才那个年长的妇女顺着声音往车上望去,看见慕容晓晓,不由得惊叫出声。
“大婶,你认识李英兰?”洛思哲忙问道。
慕容晓晓推开车门,疾掉下车,大步走过来:“阿姨,你认识我妈妈?”
看着慕容晓晓与李英兰相似的脸,那女人欲言又止。
“大婶,她叫晓晓,是李英兰的女儿,我是她未婚夫,我们来没有别的意思,晓晓就想看看她妈妈以前生活过的地方,您既然认识她妈妈,可以给我们讲讲她妈妈的事情吗?”洛思哲止住急切的晓晓,和那大婶温润有礼的解释着。
“英兰她?还好吗?”那大婶看了看洛思哲,又看了看慕容晓晓,不确定的问了一句。
“我妈妈,九年前车祸去世了!”慕容晓晓轻轻的答道。
很凑巧,那大婶是李英兰的闺蜜,叫王巧儿。因为李英兰后来发生的事情,王巧儿的家人不许她与李英来再来往,所以,自李英兰离开村子以后,便再也没有过她的消息。
当年,在李英兰最困难的时候,作为好朋友的王巧儿不仅没有帮上忙,还一直避着她,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觉得很内疚。
刚才诈一看到慕容晓晓时,心里既有激动,又想逃避。可当她知道英兰已经去世的时候,与英兰一起时的少女时光,又一一的在脑海里浮现,那么清晰,英兰的低眉轻笑,似乎就在昨天!
“英兰本不是我们村的孩子,是随着她妈妈,也就是你外婆改嫁过来的。当年她们来的时候,在村里还引起了一阵轰动:你外婆一点也不像一个乡下人,倒象一个大家闺秀,知书答礼的。而英兰当时是十六岁,长得很洋气,脾气又好,见谁都温温柔柔的,从不对人说一句重话。还会拉小提琴,那可是西洋玩意儿,我们村的人连见都没见过!所以,她一到这里落户,就成了众多年轻小伙子竞相追捧的对象。”
说到这里,王巧儿看看慕容晓晓,似乎透过她的影子,又想起少女时代的李英兰刚来村子时的情景:一身纱质的连衣裙,剪着短短的娃娃头,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像会说话似的,总是滴溜溜的转着。大家总是找着各种理由去她们家,所以有好长一段时间,她们家天天都是川流不息的,热闹得不得了,而她和她妈妈都是好脾气的人,也总是拿出从城里带来的糖果招待大家,和大家温温柔柔的说话。
王巧儿翻出当年李英兰的照片,黑白陈旧的照片里,仍然能清晰的感觉到,李英兰透过照片扑面而来的那股清新的之气和骨子里透出来的傲气。
慕容晓晓轻轻摩挲着妈妈的照片,心下不禁百感交集:和自己相依为命十年的妈妈,停留在自己印象里的,只有为了生活劳碌奔波的身影和与工地那些人对峙时的强悍。与王婶口中温柔的女子,与照片中高雅傲气的女子无法联系在一起!
生活,是何其残酷!
洛思哲伸出宽厚的手掌,轻轻的揽过眩然欲泣的晓晓,给她以无声的安慰与支持。
是啊,就连他也无法将那个躺在雨中憔悴的中年妇女与王婶口中的清雅可人的少女联系起来!所以,他知道,晓晓的心里,该是多么的痛!生活的磨难,竞将一个人变得如此的面目全非。
回忆似乎总是更容易想起那些美好的事情,王巧儿看着洛思哲护着慕容晓晓的样子,嘴角露出慈爱的微笑,继续说道:“我从来没去过城里,所以总缠着英兰给我讲城里的事情;我呢,在别的女孩子嘲笑她做农活很苯苯的时候,总是和老支书的儿子一起帮她做她怎么也做不完的那些农活;这一来二去的,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一年一年的,我们都慢慢长大了,她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也越来越不像我们农村的姑娘!身上有一股城里人的傲气;而且,他们家常有个城里男人来做客,每次都要带好多东西过来,一来就在他家住上一个星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那个男人来的时候,英兰心情总是不好,常常会一个人跑到村后面的小树林里拉琴,一拉就是半天。”
“正因为这样,有些闲话在村子里就慢慢传开了,说她妈妈在城里是大户人家的小老婆,因为被正房不容才躲到我们村里来的;说她不过是个私生女,又不会干农活,还傲什么傲;渐渐的,那些常年围在她身边的小伙子,也都散去了。”
“而她和她妈妈对于这些流言,一直也从来没有分辩过,依然如往常一样,有人去家里,就拿出那个城里男人带来的糖果招待人;面对别人的刁难和为难,也只是笑而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