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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迷雾重重(第1页)

身为赊刀人,他不认识我倒也情有可原,四十九路赊刀人是个庞大的群体,而且今年才开始聚会,除了那些核心子弟,很大一部分人都没见过我,或许他是哪一家的旁系也说不定。

可他以次充好,这就不是赊刀人的作风了。

最重要的是,他刻的字里没有谶语引的气息。

最初我以为,他只是想接几单普通账,以后再回来的时候,也能找几个搭得上话的人,但并不想和这些人牵扯上什么因果,所以才没用动用谶语引。

可看到他卖的那些破烂之后,我就否定了这个想法。

他卖的这些破铁片子用不了几天就会坏,回头再来找人家,那不是自找没趣么。

那么问题来了,他把带有自己气息的破刀赊给人家,到底想干什么?

我沉默片刻后,拒绝了林香凝来找我们的提议,只说改天再联系。

挂了电话,我冲杨树道:“走吧,咱们找那老头好好唠唠。”

杨树把拳头捏得嘎嘣直响,兴冲冲的调头就走。

我紧跟其后出了胡同,可等我们回到刚才那个路口时,赊刀的老头竟然不见了踪影。

问过相邻的摊位,得知那老头在我们走后就立刻收拾东西,骑着自行车往东去了。

现在还只是刚过晌午,这个时候怎么会收摊?

老头多半是察觉了什么,不仅收了摊子,还朝着与我们相反的方向逃走,明显做贼心虚。

我暗叹一声大意了,带着杨树调头急追。

可庙会上人群拥挤,我们一路直追到庙会之外,也再没看到老头的踪迹,而且前面是车水马龙的县城大道,四通八达,根本没法再寻找老头的踪迹。

杨树恼火:“我说当时就该动手吧,你非说等会儿!”

我挠了挠头,虽说我是出于谨慎,不想同行之间起冲突,但不得不说,有时候冲动一点未必就是什么坏事。现在跟丢了他,如果他真是察觉到了什么,肯定不会再回来摆摊,想找他就难了。

随即我脑中灵光一闪:“走,回去!”

杨树不明所以,但还是跟我调头返回庙会。

没多久,我就放慢了脚步,指着前面一个背孩子的女人低声道:“我们跟着她。”

这女人正是不久之前在老头的摊子上赊过刀的那个,我能察觉到老头在菜刀上留下的那一缕气息,而那把菜刀正装在她的篮子里。

“你想守株待兔?可那老头都让咱吓跑了,还会去找她收账吗?”

我笑了笑:“不一定,但哪怕有一点线索,也比大海捞针强。”

左右眼下我们对于禅心的死也没有任何线索,就先跟着这女人,顺便也可以排查一下附近的情况,这大冷天的,谁也不可能大老远的背着孩子赶庙会,她应该就住在附近。

不出我所料,这女人在庙会上又转了半个多小时后,就往西而去。

我们远远的跟在后边,跟到县郊的一个长途车站边上,才见她进了街尾的一家小旅店。

这家小旅店是几间老旧的民房改的,虽然临街,却处在街尾,门上挂着个已经褪了色的喷绘招牌,爱军旅店四个字几乎已经看不清了,显然有些年头了。

同样的旅店,这条街上还有很多,但光看门脸,大多比这家更干净整洁一些。

我俩在街对面瞧着,半天也不见有客人出入,我想了想,索性带着杨树直接进了旅店。

刚进门,就听里边传来孩子的哭声,站了好一会儿也没人出来招呼我们。

杨树不耐烦的嚷道:“有人没,住店!”

嚷了几声,才见一个女人匆匆忙忙的迎了出来:“哎呀,不好意思,光顾着舞扎孩子了,实在对不住啊……二位是要住店吗?”

这女人正是在庙会上赊刀的那个,看上去只有三十岁出头,鹅蛋脸,大眼睛,但肤色发黄,头发也略显蓬乱,身上那件赭红色的羽绒服还没来得及脱,一脸的疲惫,却还是强堆起歉意的笑脸跟我们打招呼。

我点了点头:“有两张床的标间么?”

“有,带电视,有热水,三十块钱一宿,我带你们看看?”

女人热情的把我俩迎到走廊尽头的一间客房里,房间不大,十平左右,收拾得干净整洁,屋子还是老式的木质门窗,但玻璃擦得十分干净,电视桌上放着一台老式的大脑袋电视。

我把背包往床上一扔:“行啊,挺亮堂,就住这儿了。”

女人见我们肯住下,很是高兴:“斜对面就是卫生间,里边有热水能洗澡,走廊头里有饮水机,放心喝,都是干净水,本店还能煮面条,要是两位老弟不嫌弃,还能做点小炒什么的,有什么需要尽管和大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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