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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第1页)

没准儿世界上有一半的人都经历着这样的婚姻呢,他们不都过得好好的吗?

为什么就你不行,

哪里特殊了?

我们把脑袋围绕在一起,好像蛋糕上那圈过甜的草莓。

虽然屁股下已经坐出了条形码似的竹席印,蚊子们也战胜了雷达,在耳边异常活跃。

暑假刚刚进展过半的夜晚,地板上落了一层冰激凌吃剩后的纸碗。

"十九岁就结婚,二十岁生小孩,二十一岁再生一个,然后带着两个小孩和老公一起去坐云霄飞车。"一边把脑袋凑着膝盖的朋友很害羞地笑着骂我不要脸:"什么老公哦,盛如曦你真下流。"好在还有另一侧的支援:"很好嘛,我也要早点儿结婚,因为听说,早点儿生小孩,身材恢复得好,生得太晚的话肚子会很大,我妈就是,她二十九岁才生我,现在肚子上至少有三层肉,而且早生的孩子聪明。"她一边用力地从竹席上抽出一根长长的草茎,叼在嘴上又迅速地啐掉。"诶?不是晚生的聪明吗?"我很困惑。"才不是呢,你觉得我聪明吗?聪明我会每次数学都考30分啊?"最后一个女朋友上完厕所,把腿重新插回已经搭建完成的肢体框架中,让画面也完整了,"我就不想结婚,结婚有什么意思?结婚到底算什么啦?"我手往她的腰里一掐:"得了吧,你和吴奇隆的事,还以为我们不知道吗?他很早就叫你老婆了吧!"她立刻涨红的脸倒像是被我打了一巴掌似的:"呸呸呸!谁要跟他好!谁是他老婆!再乱说咒你二十九岁也嫁不出去!"见我把另一边的手也追加上去用力揪住她一块,她声音忽然欢乐地吊高了几度:"盛如曦你这个疯子!你放手啦!"直到引来睡在隔壁的家长们,他们努力地挤出一点儿客气,把不满压短了几寸,催促我们早早休息。

到底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的四个人,一个结了婚,把宝宝的满月照当成MSN头像,包括签名也总是休戚相关的,每天不用和她沟通也能知道她的儿子是怎样长了奶癣或摔了一跤,她柔情怎样满怀肝肠怎样寸断。另一个已经离了婚,消息透露得很少,十几年后得到的只是一个"离异"的标签,其余一切都是空白。剩下那个,我至今依然能够神经反射般在任何出现高声尖笑的地方回想起她,但初中毕业便彻底失散,使得与她有关的一切都停留在十四岁的夏天。因而只有她,是仍旧保留了当时的样貌和姿态,保留了当时的青涩和紧张,她在我心目中是没有改变的,是没有成长成熟这回事的,她说她是个数学笨蛋,妈妈腰上有三层游泳圈。也只有想起她的时候,我才不是眼下端坐在电脑前,被各种婚姻教条或育儿经验所包围的我,我完全能借助她而叛逃逆行,回到过往,做一个对《婚姻法》一无所知,更多兴趣放在三色冰激凌究竟应当先吃草莓还是香草口味上,顺带着决心要在十九岁结婚的笨蛋。

我很想,不对,我只是很想念那个夜晚而已。

专柜小姐又抽出一支精华液,介绍它是如何能"唤回青春",她当真使用这四个字。"这是今年我们王牌产品推出的升级版,抗衰老效果更好,细纹啦、毛孔啦、暗沉啦,都能解决,小姐你也知道,皮肤好就能让你看起来年轻几岁。"她熟练地将一些试用装倒在我的手背上,一边打圈一边流程式地介绍,"看,是不是很好吸收,皮肤马上变柔滑了?所以用在全脸的话,不出一个月,就能看见效果。这瓶精华标榜的就是唤回青春啊。"我将手举到眼前,希望从那几根汗毛几条纹路上和几年前的自己打招呼。"这瓶多少钱?"我问她。"969--但现在买满1000我们就送超值小样套装加个化妆包。"见我没有说话,她直觉一桩买卖就要泡汤,立刻加强了攻势,"其实还好的,这样一瓶能用五六个月呢。况且,小姐您想,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女人赚钱么,就是要给自己花的呀。青春才是无价的,对皮肤进行投资最值得了,谁也不想自己把年龄写在脸上吧。"想想也挺有趣,读书时每次经过化妆品柜台,总有店员招揽着"小姐,我们这里治疗青春痘的面霜很有效的",她们忧心忡忡地看着我,仿佛发自内心地想替我解决青春期带来的烦恼,而到了今天,她们的声音还保持着一致的关切,表达的主题却大相径庭,并且她们不说"把握",不说"抓紧",她们用一个接近魔法世界的词语,说"唤回",唤回青春。

走出商场大门,路牌下站着辛德勒,随着我的逐步走近,他也发现了我。

"早到了?"我问他。

"十分钟前吧。你呢?"

"哦,我看错时间,结果到得早了点儿。刚才在里面转了一下。"他瞄向我手里的纸袋:"买了东西?""对。"我将纸袋绕着手指甩了甩,"地下超市里买了两盒芝士。""做菜吗?"

"拿来涂面包罢了。"

"很居家啊,还以为你一定买的是化妆品呢。"我动动肩膀:"嫌贵,没买。我一个朋友曾说,她每次进商场前,都要在内心默念矿工们还在地下受难,山区的小朋友入冬了还没有棉衣穿。"结果章聿回回都一边流泪一边疯狂刷卡。

穿过商场便是市体育馆。我们走进会场,已然是满座。从美国抵达的篮球队,即便是带有表演性质的比赛,却足够引爆一定程度的热潮。于是我非常吃惊:"这票子不好搞吧?"辛德勒在前方带领我走到第二排:"有个老客户是这个比赛的赞助商,所以……"他说得很平常,并没有特别沾沾自喜,却引得我多少惊讶,毕竟在我制定的手册里,四十六岁的辛德勒会出现在体育馆,除非这里在举办老年运动会,可我必然是偏激且夸张的吧,当我连最基本的规则也不明白的时候,辛德勒还能充当起讲解员,告诉我什么是死球。

"死囚?监狱那个囚?哪个是死囚?"嘈杂的背景让我提高了音量。

"不是,皮球的球。"

他的表情证明我的提问是属于白痴级别的,可我不觉得窘迫和丢脸。安置了我的场所太欢腾了,人群在四周随时爆发出喝彩声,好像一场节庆的烟火。当一切介质都在传递着猛烈的欢呼,它传到我的脚底,将一把掌声塞在我的手里,随即它们开始温热地扩散,让我意识到自己有一部分已经被同化,我被鼓动着,像在狂风中不能站稳的双脚,而它们站在快乐的波涛上。

我的声音到最后几乎声嘶力竭起来,对辛德勒说:"太有趣了!比电视里转播的有趣多了!电视完全没有现场带劲,完全没有!""你喜欢是吗?"

"当然呀!"我用力地在脸上每一寸地方施展着欢愉。

"我开始还担心,怕你不喜欢。"走在路上,辛德勒不无宽慰地说。

"什么?球赛吗?"我在人行道上宛如童年时跳起格子走,"自己也没想到诶。确实很好玩。球员看现场还真是高啊,真的好高啊,他们家的床都是定制的吧?估计平时吃饭胃口也很大哦。听说姚明家的房门真的是定制的诶,感觉今天这些球员也差不多了吧?真厉害啊,那么高的篮筐真是跳起来随手就能抓,也许普通人只能骑着长颈鹿去和他们比赛了--他们和长颈鹿谁高点儿?啊……因为我也没有亲眼见过,很小的时候好像有吧,但也没有一点儿印象了。""呵呵。"辛德勒点点头,"太好了。"他用几近自言自语的口气说。

"谢谢你。今天真的超级开心。"

"太好了。"他看着我,确凿地重复了一次,随后问,"去喝点儿东西么?""行吧。"我下意识地靠近他。

"还好没听我那些同事的,他们原先建议我请你去看音乐会,或者话剧什么的。"他领着我往路边的餐厅走,"是不是烂主意?"呵。

我点头:"是挺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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