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多福和几个朋友七嘴八舌的一通议论,把李彦说得哑口无言。
说句老实话,这些道理他都懂,可这些日子他真的太忙了,万界司机的业务繁忙,天蓝星的事业又慢慢做大了,他要操心的事情太多,所以一时就顾不上了。
但张多福的一番话,让他下了个决心。
反正都得买,那就趁早买吧。
把张多福等人送走,他换上了加长版的保时捷,到公寓去接了唐茗月。
平时接客都是开玛莎拉蒂总裁,这辆保时捷开得少。今天他打算给自己放半天假,顺便开开这辆保时捷过手瘾。
唐茗月上了车,奇怪地问他:“去哪里?”
李彦笑笑,说:“跟着去就知道了。”
他开着车,沿着滨海大道,一直往后海的方向开去。
唐茗月戴着一副大大的黑超墨镜,懒洋洋地躺在椅子上,一只手无意识地缭绕着一丝头发,嘴里在轻轻哼着一支歌儿。
这是她自己作词,作曲的歌。
自从逃出了娱乐圈后,她在深镇这里过上了都市隐居的生活。平日里,除了旅游,逛街,去福利院做义工,她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搞创作了。
自己编舞,练舞。
自己作曲,填词,练歌。
她甚至还尝试着自己写剧本,在家里自导自演。
作为私人关系最好的人,李彦往往是世上第一个看到她的新舞、新戏,听到她的新歌的人,可谓是大饱眼福、耳福。
这时候,阳光透过车窗,落在她白皙的脸上,映出一层玉脂般柔美的光辉。她微润的红唇开合,似丁香微绽,吐出清浅温婉的歌声。无尽情意,随动人的旋律回旋在车内,好似温柔美好的丝绸将灵魂缭绕。
唱完一支,她会停下来,有些俏皮地问:“好听吗?”
李彦笑笑,点点头说:“好听。宁静的时候干净,清浅,到了高处,又充满了爆发力,情感丰沛,听得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唐茗月嘟嘟嘴。“其实不是那么好。曲子和歌词都得改改。歌也还要多练几遍。”
又换了一支歌,唱完再问:“好听吗?”
李彦照例笑道:“很好听。你唱的歌都那么好听。”
“敷衍,就只会说好话!”她像小猫一样蜷起身,侧着头瞪李彦一眼,被墨镜遮住的美眸里,闪烁着不知什么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