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潇潇小心翼翼的解开胡来的衣服,开始查看胡来的右肩膀。正如回报所说,胡来右肩的琵琶骨被用手生生捏得粉碎。有几个巨大的手指印留在他的肩膀上,形成了几片淤青。她又检查了其他的地方,发现除了肩膀上的淤青和心口的致命伤,胡来并没有其他伤口。现场的情况也只能看到这个程度,她不能呆得太久,待得太久的话,将来官府调查起来,那就更脱不了干系,于是
便还吩咐丙将所有人都撤走,回到了穆府。
回去以后,穆潇潇没有让丙急着离开,而是拿出了一张纸,先是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在纸上画出来一把刀的形状。
这把刀刀柄很短,但是刀身很长,刀身呈现弯曲状。她将图纸递给丙问道:“你的功夫高强,认识的兵器估计也很多,看看有没有见过这样的武器?”
丙接过武器,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左右上下将纸转了几圈。有些为难的说:“这武器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但是具体是什么,我一时间想不起来了,印象中最多也只见过一次。”
穆潇潇见丙这个样子也没有为难他。这把刀的形状很怪异,而且充满不合理性,刀的刀身很长,而且很弯,几乎要成一个圆形。用这样的刀怎么杀人呢?用起来肯定不怎么方便,反正穆潇潇是没见过这种形状的刀。既然丙说他以前有可能见过,证明这种刀确实是存在。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告诉她,那一定就是易水寒
,他可是自己亲封的百科全书。
穆潇潇想了想,又问丙:“以你的眼力,你认为凶手捏碎胡来的琵琶骨用的什么武功?”
“这就很难说了,因为人的琵琶骨本来就脆弱,只要练过外门功夫,基本都可以做到,刚才您检查尸体的时候我也看了凶手捏碎的琵琶骨,似乎并没有用什么独特的功夫,用最基本的蛮力便可以做到。”
“是吗?那你用蛮力能不能捏碎一个人的琵琶骨?”丙点了点头:“应该也可以,不过我要在胡来身上留下这么重的瘀痕,那就做不到了。我练的不是外门功夫,手上的力量并不是很大,那人既然能在胡来肩膀上留下那么深的淤青,很显然他手上的力量要远
远超过我。”
还有,我觉得他的手掌特别大,夫人应该注意到了那些淤青的间距离琵琶骨很远,而且每点淤青之间也有很宽的距离,说明凶手的手指非常长,而且手指张开的时候间距很宽。”
穆潇潇潇点了点头,丙说的这些东西,她都能够理解。她也只是随便问问,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线索和新的想法。这个案子总是让她觉得很怪异。胡来在这凉亭里面到底遭受了什么呢?
从现场的脚印来看,凶手有可能是两个人,是一前一后进的凉亭。那个身材高大的人应是先进了凉亭,胡来的两个随从就是被他杀的,估计就是他捏碎了胡来的琵琶骨。可问题是,他为什么不杀胡来呢?他杀两个随从的时候,毫不心慈手软,几乎是一瞬间毙命,可为什
么唯独就放过胡来一马?
还有,他为什么要捏碎胡来的琵琶骨?人只有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想着你捏碎人的骨头呢。穆潇潇想来想去,似乎只有刑讯逼供的时候。
也就是说,那个身材高大的人,有可能是要从胡来口中得知什么信息。
而从他没有对胡来下杀手来看,证明胡来告诉了他想要的信息。有可能是他承诺胡来,只要得到想要的信息,就可以放胡来一条命生路。
从这个情况来看,那个高大的凶手虽然杀了人,但却是个讲诚信的人,否则胡来告诉他情况之后,他完全可以杀死胡来,顺便杀人灭口。模拟当时的杀人现场,高大威猛的凶手进了凉亭,胡来的两个随从立刻来上去,那猛汉二话不说,拔刀就杀死了两个随从,然后问胡来某个信息,胡来开始不说,猛汉恼羞成怒,顺势捏碎了胡来的琵琶骨
。承诺只要胡来说出来他想要的信息,就不会杀胡来,这点几乎就是当时的情况,唯一不能确定的就是杀死两位随从的那把弯刀。这个大汉,既然手上有那么大力量,为何还要拿着那样形状奇特的一柄弯刀
呢?
这个问题且先放在一边,再看胡来的真实死亡原因。
当时胡来被捏碎琵琶骨,肯定疼的晕了过去,或者说失去行动能力,他本来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平日里耀武扬威习惯了,哪受过这样的苦。昏迷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就在他昏迷的时候,凉亭里走进了第二个人。
这个人胆子似乎并不大,却还是将刀刺进了胡来身体,这又是为什么呢?
如果他是猛汉的帮手,猛汉自己就完全可以灭口,为何让他多此一举?
如果不是帮手,那他为什么会进凉亭?明知道凉亭里面有三个死人在。这与他胆小的样子并不相符。
除非……凉亭里有更大的诱惑。
大到可以让他战胜恐惧。拼着命的跑进凉亭。
那么这又是个什么人呢?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穆潇潇继续假设胡来心口上面的短刀属于后来之人。短刀看起来有些年头,也不是什么好刀,可依然被握的刀柄发亮,证明后面的凶手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一把刀用了很多年也舍不得更换。
如此说来,让他杀死胡来的真实原因,有可能就是为了劫财。
他偶然经过凉亭,看到了挂在胡来身上的钱袋,便进来想将钱带走,胡来这时候刚好醒了,便抓住他的手或者胳膊不放,他慌乱之下将刀刺进了胡来的身体。
以上都是穆潇潇的猜测和推断,但事实上,破杀人案需要证据。以前穆潇潇是代表官府,可以查看证据,可这次她本身就很大的嫌疑,所以只能大致看看。具体下结论还要等尸体被发现后,官方的验尸结果出来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