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那是虚幻的吧。”
兰梦雨似乎很喜欢玄幻的小说,尤其是修仙异能这一方面。在她知道我也是一位作家之后,不论如何也要欣赏一番我的作品,我拗不过她,只好把随身携带的部分草稿给她看。
她看得很认真,表情很严肃,这不禁让我有些害怕,她会喜欢吗?
我写的小说讲述的是两个敌对的阵营用异能互相对抗的故事,一方为正义,一方为邪恶,二者不可相容各自为战,守护各自心中的信念。
这样偏向男生的小说,文笔还如此一般,我担心她会和先前的读者一样唾弃它。
令我惊讶的是,她没有嫌弃我写的小说,反而是带着灿烂如星的笑容夸赞我的故事,还让我明天把全书带来给她。
“我没写完……”
“那你更新一章,我就看一章!”
我无奈地答应了,现在想来,当时更多的,其实应该是开心吧?
第一次被人认可,感觉真不错。
从那一天开始,她每天都会来这里吃午餐,每天都将我的小说仔仔细细地阅读一遍,然后认真地说出感想与建议,催促我加速更新。
或许是从未被人如此关注过吧,一股微妙的感觉在心底油然而生。
每天期盼她的出现,期待她读完小说作出的评价,期望她那张严肃读书欢乐大笑的样子。
大概一个月后,我们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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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工作的时间,她无时不刻地陪在我的身边,鼓励我,支持我,欣赏我的小说,作出负责详细的评价,关心我生活中的一举一动,我对她的爱越来越深。
我灵感枯竭的时候,她便会把自己的想法分享与我,大多被我采用写进了小说,这不仅仅只是我对她想法的认同。
“写一把剑吧,一把可以维护正义,斩断一切的剑!”她眉飞色舞地说,“它锋利无比,随时随地会出现,守护正义,消灭邪恶!”
看得出来,她很想要这样一把剑。
“为什么是黑色的呢?”我好笑地问。
“不觉得讽刺吗?守护正义的剑不是光鲜亮丽的!”
于是,这把名为“万破”的剑,诞生了。
就这样,我们携手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四季节,一个又一个春节。她从不在乎我的过去,不问我的家人,不问与我无关的一切。
她只在乎我。
我也同样在乎她。
为了给她一个家、我开始了夜以继日的工作,同时兼职四五份工作,每天写作的时间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睡觉也不过五小时。我疯了般地赚钱,我要买一座房子,独属于我们的房子。
她升职了,如愿以偿穿上了蓝色的礼服。
那一晚,我给她买了个超级大的蛋糕庆祝,也正是那晚,她的一切都给了我。
我一定要娶她,等我买下市中心的房子,我就向她求婚!
我要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子!
二十六岁时,我全款买下了一座一百多万的房子。同时,我买下一个小戒指,我要在今晚,向她求婚。
我准备了写着我们名字的房产证,裤袋里藏着要戴上她手指的戒指,桌上放着她最爱吃的甜品蛋糕,万事俱备,就等她回来。
“你一定会开心地流泪吧!”我兴奋地彻夜未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