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王璇小鸟依然般地挽着我的臂弯,脑袋枕在我的肩膀上,咱俩漫步在公园里。
我的胸膛挺得老高,十分喜欢享受在那种被羡慕嫉妒的眼光之中。
满足,幸福。
“怎么了,不舒服?”走了很远,感受到王璇的冷静,我不由小声地问了一句。
“没事儿。”
“真没事儿?”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般模样,面无表情,带着哀伤,惹人怜惜。
我立马站住,松开他的手臂,对着她的脸,面色严肃地看着她。
“哎呀,你不要问了。”她突然变得很烦躁,很焦虑,不耐烦地吼了一句,率先走了出去。
“哎,你站住。”我一急,跑过去拉着她的手臂就要问个清楚,或许我的力度有些大,她那浅黄的长袖衬衣袖口被我拉出来十公分。
“这是什么?”
我惊叫了起来。
我的内心,震惊得无以复加。
她以前白如莲藕的小臂上,居然有十多个伤疤,而这些伤疤,对于老烟民的我来说,再熟悉不过-烟头烫疤。
“啊……”王璇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连忙收回手臂,眼神纠结地看了我一眼,随即就跑。
“你等等……”
就这样,她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惹来无数诧异的眼神,五分钟后,我追上了气喘吁吁的王璇,而我,同样喘着粗气。
“告诉我,因为什么?”此时,我十分生气,整个胸膛都是愤怒的怒火,愤怒席卷着大脑,占据了我的身体。
我的初恋,我最喜欢的女人,居然被人用烟头烫了十几个难看的伤疤。
作为一个男人,如何能够忍受?
哪怕,她现在还不是我实际意义上的女人。
王璇躲避着我的目光,最后,实在拗不过我的执拗,扭扭捏捏地低头说:“也没什么啦,那天我和同事去唱歌,他们喝醉了,我也喝醉了,烫疤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都是不小心吧。”
“什么?”我咬牙切齿地拉着她的手臂,怒吼道:“几组的,叫什么名字,是不是李琦那孙子?”
在我的心里,能经常去唱歌的,就李琦了,所以变得更加的怒不可止。
“不是,不是,女孩儿,女同事。”王璇无力地摇着头,神情落寞。
一时间,我哑口无言。
我当然不相信那是女同事用烟烫的疤,而且还是她口中所谓的不小心。
但她选择欺骗,我无话可说。
“王璇,你给我听好了。”我指着王璇俏脸的脸蛋,无比认真的说:“我,张海龙,现在可能还不是有钱人,但以后的张海龙,绝对让你大吃一惊。”
气愤的我,在发泄般的咆哮后,转身跑了回去。
这是我第一次对她发火,第一次大声怒吼。
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一个男人的尊严需要用什么来证明呢?
那我告诉你,是鲜血,是热血!
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也是因为这件事,改变了我的人生,也使我更加快速地接触到那些有权有势的老板。璀璨的灯光,晃动的舞池,让我意乱情迷。
那天后的第三天,厂区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场面的一次群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