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时不时发颤的睫毛,还有轻轻颤抖的指尖,无一不表露女人觉得疼。
如果握着她的手背仔细看,不难发现青紫的针眼痕迹。
算一算时日,她住在医院的时间,差不多快要一个星期了。
陆瑾旭倒是不在乎她住多久,只是陆妈妈那里越发不好交代了。
可她终究是没有恢复记忆的吧,陆瑾旭刀削般的俊容上,薄唇微抿,视线透过玻璃窗看着她的倒影,深色的眼底满是叫人看不透的深沉。
叶沁涵动了动唇,本来有话对他说,可看到他的脸色,喉咙微涩,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她想问的,无非是仲夜的情况,她猜,他一定是不想说的吧。
“陆先生,叶小姐。”
阿姨右手拎着保温汤蛊走了进来,第一眼瞧见的就是陆瑾旭站在窗边。
冷峻的侧颜,微微颔首,算是与阿姨打了个招呼。
阿姨有礼而温婉的笑了笑,把保温蛊轻轻搁置床头柜上,打开盖子让热气驱散一些,偏头看着叶沁涵道:“叶小姐,这是先生特意叫阿木买来的混沌,是新鲜出炉的哦。”
混沌……
叶沁涵吸了吸鼻子,闻着这熟悉的热乎味道,心中微微荡起涟漪,就连嘴角都细不可闻的瞥了一瞥。
是幸福小区门口的那一家食店里的混沌,这味道太熟悉,她不可能闻不出来。
她中学的学生时期,一到放学的时候,骑着小单车路过这家食店,哪怕隔着人行道几十厘米的距离,也能闻见融化在空气里的食物香气。
诱惑的她把粉红色的单车停在路边上,从口袋里拿出零碎的硬币,半带羞涩的跟老板说要一碗混沌。
倒不是老板太帅,她才低头害羞,而是她几乎隔一天就会来,而且只会单点混沌。
由于她模样甜美可爱,声音又软糯的好听,食店老板早就记住她了,并且打心眼里也喜欢这个看起来有些羞涩的漂亮小姑娘。
她对食物的偏执,只独点一碗混沌,就像她这个人一般的执拗的顽固。
只要是她喜欢的,只要味道不变,她能一生都至此偏爱。
食物如此,人也一样。
看着飘香的热气,叶沁涵的双手紧握了握被褥,有意回避似的低着头,声音似慵懒的小猫般细细的挠人:“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馄饨?”
她这句话问的没有问题,虽然在陆瑾旭的眼里,她是一个失忆患者,可失忆的人更有资格问她曾经的生活喜好。
她其实已经猜到了一点,但还是想通过陆瑾旭的嗓音知道。
陆瑾旭听见了她的问话后,只是看着窗外,没有回头,但却扯了扯嘴角,似乎是有些自嘲的意味在:“在你跳楼当晚的前夕,你不是特意嘱咐了阿木,跑去离医院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幸福小区,买你喜欢吃的混沌?”
她是这么说过没错。
可她当时是一心为了逃跑,特意找个借口支开阿木,并不是真的特意刁难阿木跑这么远的距离,只为了买一个混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