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下的死命令,你不三倍,我就要被罚款,小姐姐你看着办吧!”
然后是一个大哭的表情。
这聊天记录发出来后。
网友们一边酸着三倍的钱,一边感慨着沈安瑜的富有,还有一些人剑走偏锋。
“有一说一,星河间的总监我见过的,给你们看看发布会照片,就是一个大帅b,本人居然还会发这么萌的表情包,我老公也太可爱了!”
这人发出了一张,荒野迷踪发布会的时候,许铭恩的照片。
这下风向一下就转了。
“这不是我老公吗?”
“老公不哭,沈安瑜小姐姐敢罚你,我就去骂他!”
“靠!大长腿的大帅哥!!”
许铭恩本来在办公室里,焦急的看着舆情。
看着看着。
画风就不太对了。
“安瑜啊,你看看热搜,有一个和我名字一模一样的人上热搜了耶,我点进去看着照片和我还有点像。”
沈安瑜瞥了一眼热搜:“不是像,就是你本人。”
“我?”
许铭恩一脸困惑。
“我什么时候给自已买热搜了?”
问完他又看向沈安瑜:“还是你给我买热搜了?”
“你仔细看看,好像是因为你又帅又可爱。”沈安瑜一边说,一双手在键盘上飞舞着。
本来这件事。
她也没有多想。
但刚刚听到编剧说,这个枪手收了钱就跑路了。
她隐约觉得不太对劲。
编剧是给了大纲给对方的,只要对方按照大纲写就是了。
不过就是一万字的剧情。
仔细想想,按照大纲写,和费尽力气的再拼接百分之二十的剧情进去。
显然是前面这种更容易啊。
而且……
对方竟然要跑路。
又怎么会那么为星河间着想,在抄袭的分量上,刚刚好就卡在了法律规定的抄袭界定的百分之二十呢?
这些虽然都是细枝末节。
但只要细枝末节不合理,多半中间有问题。
这是沈安瑜被作妖太多次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
所以她让编剧留下了这个人的联络方式。
互联网时代。
没有人有绝对的隐私。
只要在互联网上存在过,哪怕只是丝毫的痕迹。
真的有心要查,还是能查的。
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