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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等到第二日,前往州衙递帖投效西门知州的人才们,见到了今日同坐一堂的熟面孔,才懊恼地发现:
原来都是一样的打算啊!
当然,这就是明日才会出现的场景了。
……
在籍的或不在籍的无地贫民,听到要分田,都高兴激动无比!
但还是有一类人,听到分田,只觉心痛无比,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并非那些家财被充公的受了审判的官吏和富户,及其家人们。
而是那些私下已经卖了田地,而没去衙门办理文书的百姓们。有的不知道有这回事,有的知道但受制于地主。
他们已经没有田地,成为了地主的佃户,却依旧还要承担那一份田赋。——这也是很常见的,地主将赋税压力转移到佃户身上。
而到了如今,因为县衙的田册上记录着他们还有田地,不算无地的贫民,甚至又分不到田地!
但这一类百姓,大多数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件事。
其中少数意识到了这件事,却也不敢提出来,毕竟田地买卖易主,却没去衙门办理登记,违法的是他们。
过错在自己,就不太好去说明这件事了,万一西门知州并不取信,觉得有人在骗田呢?
西门卿会疏漏这一种情况吗?当然不会。
意识到这事的百姓还好说,知道分不到田也正常,到时也能理解。
但其中大部分是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还在和其他人一起期待分田。
若到时却没有分到田,会不会震惊疑惑,进而心生怨尤?
必然是会的。
西门卿和吴用早在之前,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
“本官同时也知晓,有些人家的田地卖出去了,但未去县衙户房办理登记,于是事实上无地,田册上却有地,但这是不能分得田地的。”
在台下一些百姓听闻此话,愕然焦急想要说些什么时,西门卿就就说出了解决之法:
“这种情况下,若买家乃是家财充公的权奸者,则以田册登记为准,将自家田地拿回去。如此就不算无地贫民了,此次也就不再额外分得田地。”
至于说卖了一次又拿回来,又可能比贫民均分的田地更多、不公平?那也没办法了。
这本来就是一笔糊涂账,衙门田册登记的是这样,总不能将这部分百姓的田充公,然后再行均分吧?否则不就成了抢夺百姓田地?
如果执行分田时,有小吏或乡霸之类作祟,恐怕就真的会抢占百姓田地了。
防微杜渐,盐军不能出现劫掠百姓的情况。
“若买家并非家财充公的权奸者,则可以和买家一道,由卖家所在村村长和三名村老陪同作证,同到衙门补办登记,成为无地贫民后,再行分田。”
虽可能还是有卖家和买家串通以求得到分田的可能,但加了人证陪同,可能性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