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提前做了细致的策划。
凭借自己的记忆力,把书里能想到的黑市头子和交易场所都列出来。
最后,选了一个实力比较强的、混迹于城区的黑市头目。
书里称他黑子哥。
这个黑子平时狡兔三窟,找不到人,但好在,谭小絮记住一个细节,这人跟一个寡妇有来往。
她大概知道那寡妇家住哪。
也知道寡妇叫什么。
要是顺利的话,找到寡妇家,再顺着寡妇找人黑子,生意就有门路了。
谭小絮选好了人,就开始乔装打扮。
虽然确定没人认识自己,但是,干这种危险的买卖,再小心都不过分。
她在系统商城里买了一套男式土布衣服。
又买了顶男士假发,把自己一头浓密的长发遮起来。
虽然假发看起来一眼假,但这年代,大多数人应该还不知道有这个东西,应该不会往别的地方想。
不过为了装的更像,她又另外买了顶本山大叔同款藏蓝色工装帽戴在头上。
再买一双黑面布鞋。
又买了一套化妆用品,把露在外面的皮肤涂黑。
眉毛画的又粗又浓。
嘴唇上面画一道刮完胡子留下的青胡茬。
拿镜子照了照。
绝了!
自己都被自己糙到了。
但还不够糙,又在下巴上点了两个大痦子。
用眼线笔在痦子上刷了几根黑毛。
以七十年代人的世面,应该分辨不出来这张脸是画出来的。
主要,她的身高是一大优势。
170的身材,扮成男的,几乎没什么违和感。
就是,这个上围的尺寸有点绷不住。
再怎么勒,还是一眼能看出性别特征。
最后,只能又买了个毛线围巾,在腰部缠了两圈,把衣服撑起来,才把上围抹平。
这样也显得自己更壮实了。
确定自己的打扮没啥问题,又把身上所有的物件和证明身份的东西,全藏进空间里。
而后出发,寻找那个寡妇的住处。
这时候鹤城的城区不算大,坐了一趟公交,在一条破烂拥挤的街道里找到了寡妇的家。
到了寡妇家,刚要敲门,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不能细说的声音。
“啊……”
谭小絮脸上一热:……
好家伙!
大白天的,居然还能干这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