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对的火力面前,任何对手都是不堪一击的。
他们信了麦克阿瑟的鬼话,满怀信心地上了战场,然后就遇到了志愿军。
直到这时,他们才意识到,将军口中所说的志愿军不懂打仗,那只是他的自以为是。
只有面对面交手后,才能明白这支穿着破烂,装备落后的军队究竟有多么恐怖?
能想象他们为了阻击敌军在冰天雪地里埋伏一天一夜一动不动吗?
能想象原本空无一人的战场眨眼间就出现上万人的志愿军部队吗?
能想象那些战士们为了摧毁一个火力点,用自己的身体去堵枪口吗?
能想象为了摧毁一辆坦克,志愿军战士抱着炸药包接力向前冲的场景吗?
的确,志愿军的装备是落后了点,物资是匮乏了点,可他们那种不畏生死的战斗意志和精神却完美的弥补了这些缺陷。
他们不是不懂打仗,相反,要他们比任何人都要懂得该如何作战。
在第一次战役的时候,志愿军仅用了十天的时间,在没有任何重型火力的情况下,面对飞机大炮,仅凭一支步枪,就将联合国军从鸭绿江赶到了清川江。
称他们为地表最强步兵,一点也不夸张。
已经见识过志愿军有多恐怖的米军再一次见识到了这支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部队的手腕到底有多强硬。
不到三天,第一道防线已经被打的千疮百孔,距离崩溃只有一线之隔。
“师长,师长,口子打开了,南面的敌军撤了!”
通讯兵翻身下马跑过来汇报战况。
“奶奶的,总算是打通了,没白费炮弹,通知三团留下来配合其他部队继续进攻,其他部队都跟我往里冲,目标五老里。”
陈强抢过通讯兵手里的马鞭,一边跑一边喊道。
很快,志愿军部队,在第一道防线打开了多个缺口,十几个团的战士跑步朝着五老里奔去。
防线被击穿,剩下还在顽抗的米军已经不足为患,全面溃败是迟早的事。
五老里,暗刃与米军的肉搏战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乔林手中的刺刀不知道捅了多少个敌人,他身上的棉衣整整缩小了一圈,是因为棉花遇水产生的萎缩。
不过这次棉花遇的不是水,而是敌人的血。
乔林的衣角,袖口,血水成串的往下滴,他浑身上下都已经被敌人的血浸透了。
米军虽然人数众多,而且西方人种的身体素质强悍,却并未对暗刃产生直接的威胁。
身体素质和格斗搏击,那可是暗刃的第一课,不客气的讲,暗刃战士们最强的战斗力不是用枪,而是贴身肉搏。
这也是乔林选择和敌军正面贴身肉搏的底气。
冲入敌群的暗刃战士们,就如同冲入羊群的饿狼,手中的刺刀如同利齿一般,不断地将敌人撕碎。
米军士兵虽然也接受过系统的格斗训练,可他们所学习的技巧根本就不能和暗刃相提并论。
米军练的是格斗技巧,暗刃用的可是杀人技。
尽管每一个暗刃战士都被米军士兵包围着,但他们却能如鱼得水般在人群中游走,挑、刺、割,他们只重复这三个最简单不过的动作,但每一次动手,地上都会多一具尸体。
山坡上,竟然隐约响起了小溪流水的声音。
当然,在这个气温零下几十度的冬季,自然是不会有溪水流淌的,那全都是从敌人身上流出的血。
米军士兵开始不断的后退,他们从心底里对这群已经杀红了眼的志愿军战士感到畏惧,他们无法想象,一把刺刀究竟是如何做到在一分钟的时间里连杀二十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