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说起凶,哪有你的原型更吓人。
但我是个懂事的小孩,我不会说出来。
「不要怕,他没我凶。」
沈予大约是听到了,用看智障的眼神回头看了一眼我们这两个踟蹰着不敢搭讪的傻逼。
我和楚荇也不认生,就一左一右坐在他旁边。楚荇吃猪蹄,我吃莲花糕。
楚荇向来在吃的方面很大方,大约是看他可怜没东西吃,就从袖子里掏出一只猪蹄问他要不要。
我其实挺想看的,因为我一直认为猪蹄不可能啃得文雅。
沈予迟疑了很久都没有接,也没有拒绝,但小胖子一直保持着递过去的姿势,这使我感到被羞辱了。
虽然我可以欺负楚荇,但这不代表别人也可以,即使是长得很好看的沈予。
我一掌拍在他背后,威胁道:「小子,吃了我们的猪蹄就是我们的人了。」
沈予还是拒绝了,但他说了谢谢。
锦鲤姨大约是看沈予在也不好意思发威,只在亭子里警示我们不要做得太过分。还用两只手指指了自己的眼睛然后又指我。
很多年后,我意识到我和楚荇那时大约涉嫌强买强卖。
后来我们仨还是成了朋友,因为我和楚荇老是在沈予去锦鲤池的时候一左一右围着他坐。
终于有一次沈予吃了楚荇的猪蹄和我的莲花糕,正式加入了我们的小团体。
同龄的小仙童们虽然对我和楚荇的这种叛敌行为嗤之以鼻,但别以为我没看见他们眼底的羡慕。
说实话,沈予挺忙的。作为皇子,他要学很多东西,于是我和楚荇提议主动去找沈予玩,其实是想把学神拉下马。
但是没想到沈予更狠,他直接和天后提议让我和楚荇做伴读。
这招太毒了啊。从前我和楚荇在九重天自由自在,想去哪玩就去哪玩,作业抄别人的,仙法考前练练就行,活得那叫一个滋润。
现在呢,每天除了上学还要去天宫和沈予一起学。我和楚荇一致觉得这个朋友交得不值当。
但是不久后我们就被沈予的小厨房收买了,资本真的是腐蚀人意志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