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班,晚上跟苏娇娇吃了饭才回来,这一整天的时间,足够我收拾东西离开这个家了。
我追了池默五年,在一起两年,这个家的每一处细节,都比我更了解我对池默的付出。
我离开之后,苏娇娇可能会住进这个房子,或者,池默会卖掉这个房子,然后跟苏娇娇住进新的房子。
一想到这,我心里还是会有一些不舒服。
摧毁一样东西很简单,我花一天就可以搬走。
但是建造一个东西却很困难,这个家,我花了整整七年来努力。
我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叫了闺蜜和她男朋友来帮忙,东西就先搬到了闺蜜家。
闺蜜看到我下定决心要搬走,还问我:「你真的要走了吗?
」我搬着东西往外走,头也不回一下就道:「我看着像开玩笑的样子吗,东西就先搬到你家,我买了今天晚上的机票,动作快一点,不然来不及了。
」闺蜜:「机票,你要去哪里?
」我走到门外,深呼吸一口气,笑道:「我要四海为家。
」闺蜜劝说无果,只能跟在我身后关上了房子的门。
大门关闭,我这七年的喜欢跟深爱也随之落幕。
没关系啊,只是撕掉了人生日历里七年的认真和勇敢罢了。
……我到机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池默应该是在跟苏娇娇吃晚餐。
我掏出手机给池默发了消息。
我说:「池默,我走了,钥匙我就放在茶几上,东西我已经搬走了,祝你以后的生活一切都好。
」我本来是想把消息发过去之后,就关机的,但没想到消息刚发过去,池默的电话就打来了。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池默着急的声音传来:「桑桑,你什么意思?
你要走?
去哪里?
为什么要把钥匙留在茶几上,东西搬走又是什么意思?
」池默的问题轮番砸来,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回复哪一个。
我愣了一下,然后开始说道:「我最近考虑了一下,觉得我们还是分开吧,之前你不喜欢我,但我喜欢你,所以我可以一直追着你跑,这一追,就是七年,现在你依旧不喜欢我,你喜欢的还是苏娇娇,我的喜欢也在这七年之中耗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