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他们来得早,闵悉也有时间去准备新菜。
五点不到,菜就陆续上桌了。闵悉让他们一边吃一边等,菜是一道道上的,云霁负责给大家分菜,今天有几道菜都是整只做的,不帮他们分开的话,怕也不好吃。
第一道上的是三套鸭,闵悉和云霁都亲自来了。众人看见云霁手里端着一个大铜盆,里面一大盆汤汁泡着一只完整的鸭子,鸭子颜色黄黄的,看起来很寻常,似乎没什么特别的,不由得抬了抬眉毛。
等云霁把盆放下的时候,众人才注意到,似乎不是一只鸭子,还有另外两个头,但只有一个身子,这吃法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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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悉向大家介绍说:“这道菜名为‘三套鸭’,把去骨的野鸽塞进野鸭肚子里,再塞进家鸭肚中。它的难度是今天所有的菜中最大的,下面请大家品尝。”
说实话,闵悉自己也没吃过三套鸭,只是看过它的做法和吃法,需要把它们都脱骨,把鸽子塞进野鸭肚子里,再把火腿塞入它们之间的缝隙中,再把野鸭塞进家鸭肚子里,然后用小火慢慢炖,待到三种肉全部软烂,这道菜才算完成,所需时长不会比烧鸡短。
他一解释,众人才知道这道菜的独特之处,原来竟是这么复杂的做法。
云霁按照闵悉的吩咐,拿着筷子将家鸭扒开,闵悉则用勺子将外面的汤汁舀入扒开的家鸭中,然后将汤汁又舀出来,分放在客人的汤碗中:“大家请品尝一下。”
众人看着碗里的一点点汤汁,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但还是喝了,一种说不出来的鲜美直冲天灵盖,那种感觉仿佛到了天堂,每个人眼中都露出极其惊诧之色,鸭子原来能做出这个滋味!
云霁又扒开了第二层野鸭的肉,闵悉如法炮制加汤汁,然后舀出来分给大家。
这会儿大家迫不及待地喝了起来,比刚才的鲜美更甚,味觉简直达到了人生之巅,大家的头皮都麻了,这个中国人未免也太会做了吧,这是人能做出来的美味吗?
喝完汤之后,云霁帮忙将鸭肉扒开,分到各人碗中,闵悉说:“好了,品尝过它的味道,接下来就该吃肉了,大家请慢慢享用。”
众人已经品尝到过这道菜的鲜美,这会儿不用催促,就赶紧吃了起来,鸭肉肥嫩,而且还是完全无骨的,口齿留香,美味至极。
野鸭又是另一种不同味道的鲜香,还带了点火腿的熏香,令人印象深刻,最里层的鸽子肉极为细嫩,入口就能化开一般。
仅仅这么一道菜,兰登就觉得能值一英镑了。
凯恩叹息道:“难怪这里吃饭这么贵,这一道菜我感觉就值这个价了。吃了三套鸭,感觉人生没有白活!”
兰登得意地说:“没有令大家失望吧?”
“不失望,太值得了!谢谢你带我们来品尝这样的美味。”朋友们纷纷夸他的决定相当英明,感谢他带他们来品尝这样的人间至味。
三套鸭吃的是食物本身的鲜美,以及三种食材互相融合之后的特殊鲜美,所以第一道菜上的就是它,果然效果也非常显着,大家都纷纷被折服。
第二道菜上的是烧鸡,烧鸡吃的则是多种香料混合炖煮出来的味道,在原汁原味的三套鸭之后品尝,又迎来另一种全新的味觉洗礼。
总而言之,今天这桌客人都有种舌头终于发挥了本该有的功效。
吃完饭的时候,兰登突然叹息:“我有点后悔来吃这顿饭了。”
众人都惊讶地看着他:“为什么?”大家都很感激他请自己来吃这顿饭。
兰登哭丧着脸:“吃了这顿饭后,以后可怎么办?还能有食欲吗?”
众人闻言纷纷沉默了,是啊,没吃过这顿饭前,大家觉得吃饭就是吃饭,没太大的期待,也不会讨厌,可如今经受过中餐的洗礼,他们的心态还能恢复到从前吗?跟这顿饭比起来,以前吃的那真就是猪食。
凯恩说:“我有个提议,咱们可以轮流请客啊,不就是一英镑一顿吗?实在不行,咱们也可以凑钱来吃一顿。”
这个提议让大家精神一震,对啊,以后还可以来吃嘛,大家凑钱过来吃,或者发动身边有钱的人来吃,自己跟着过来蹭一顿也是不错的。
兰登眼睛一亮:“好啊,下一顿谁请?”
凯恩说:“下一顿我请吧。不过不能天天吃,隔几天吃一顿就好,常吃也没了新鲜感。”主要是贵,常吃也吃不起。
“谢谢凯恩!”众人道谢,“时间你来定吧。”
凯恩说:“那就三天后,咱们再来吃一顿!”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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