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苦搜寻了大半天,最终在一处隐蔽的山坳里,发现了一株百年人参。
这株人参足有手臂粗细,参须茂密,一看就不是凡品。
“哈哈哈!果然啊!劫后余生,必有大喜!”
李东生眼里是藏不住的振奋。
随后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将人参挖了出来,再用衣服包裹好,一路都未曾停歇,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卫生所。
“刘大夫,我找到人参了!”
李东生将人参递给刘大夫,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刘大夫接过人参,仔细端详了一番,脸上露出了惊叹的神色。
“这……这是百年老参啊!东生,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
“在山上找到的。”李东生说得轻描淡写。
“你这小子,运气可真好!”刘大夫感叹道,“这百年老参可是可遇不可求的宝贝,有了它,妙妙的病就有救了!”
刘大夫用这株百年人参为妙妙配制了药方,每日按时给妙妙服用。
在人参的滋养下,妙妙的身体一天天好转起来,原本苍白的脸色也渐渐恢复了红润。
……
马头山上,夜色渐浓。
寒风裹挟着松针的清香,在简陋的窝棚里弥漫开来。
金花正蹲在灶前,手里拿着一根烧火棍,拨弄着灶膛里的火苗。
火光映照着她那张略显疲惫的脸,却掩不住眼底的惊讶。
“东生,你这冷吃兔是跟谁学的?”
金花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难以置信。
这道菜,她也只是听镇上的人说过。
说是城里人顶顶喜欢的一道菜,做起来麻烦得很。
没想到李东生竟然会做。
“这有啥难的。”李东生一边麻利地将切好的兔肉装盘,一边头也不回地说道。
金花看着他熟练的动作,心里五味杂陈。
以前的李东生,家里的活计他都不怎么上心。
别说做饭了,连烧火都不会,整天就知道在炕上躺着,跟个大爷似的。
可自从分家后,他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打猎、盖窝棚、做饭,样样都行,简直让她刮目相看。
“来媳妇儿,尝尝。”李东生将一盘香喷喷的冷吃兔端到金花面前。
金花夹了一块放进嘴里,麻辣鲜香,兔肉紧实有嚼劲,味道好极了。
她忍不住又夹了一块,细细地嚼着,感受着那股子麻辣在舌尖上跳跃。
“好吃不?”李东生问道,眼神里带着一丝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