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连翘没想到的是,秦琛居然坐到了她的旁边。
方才她太过于关心安相的事,急于想从安丞那里得知安相的消息,所以并没注意旁边座椅帖有谁的名字。
如今依这座位排序看来,从中午在医院看到秦琛,从秦琛说她会加班,她便已经一步步的在按着秦琛的预定轨道走了。
那明天有求与他……
明明通过各方查探已然断定付氏明天不会出事,但连翘心中不觉又有些发怵、有些忐忑。
她这般怵他,不是没有原因的。
曾经年少时,亦有叛逆期的时候。
她的叛逆期出现在大学。
那个时候,秦琛去了部队受训。
初入大学,又少了秦琛的管教,她就似一匹脱缰的野马。
她喜欢穿奇形怪状的衣服,好生的衣服她要在它上面剪几个洞。更喜欢穿那种能露小蛮腰的衣服,哪怕是大冬天,她也要露着。
她喜欢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喜欢将它们打理成各种雷死人不偿命的各种造型。
最可怜的是她的耳朵,她在它们上面打了不下七八个耳洞,把好生生的耳廓打得像个筛子,可她仍旧会为那些耳钉在她耳朵四周熠熠生辉而感到莫名的兴奋。
兴奋中,她恨不能在她的鼻子上也打上一个洞,挂上一个亮晶晶的鼻饰。但听同寝室的一位来自农场的同学说什么‘在农场里只有牛才在鼻子上穿洞好挂上绳子牵着它们干活’的话而作罢。
她如此叛逆、如此巨变的一切原因,是因为她喜欢上了一个学长,一个乐心于摇滚事业的学长。
说起来,秦琛并不是她倾慕的第一个异性。
真算起来,摇滚学长才是。
那个时候,情窦初开的她不知该如何引起摇滚学长的注意,便想出了那般另类的法子以吸引他的注意。
白天,她几乎不上她自己的课,会捡着一切机会去摇滚学长的教室蹭课,会捡着一切机会去摇滚学长所在的蓝球社看他的蓝球赛。
晚上,她就去夜总会给在那里驻唱的摇滚学长助威、捧场。她一身的劲歌热舞就是在那个时候练出来的。
为了给摇滚学长造势,她不惜千金一掷。
可以说,摇滚学长在她的推力下越来越有红透夜总会的趋势。
在夜总会驻唱演出的不止摇滚学长一人,里面也有拉帮结派的事,于是便有人不满摇滚学长日益渐红,开始各种挑衅甚至不泛斗殴滋事。
那个时候,她总是第一个跳出来,似老母鸡般的保护着摇滚学长。
打架斗殴也便成了家常便饭。
也是那个时候,她从天纵奇才的骄子变成了人人眼中的坏学生、小太妹。
但她一点也不在乎众人的眼光,她只要知道摇滚学长喜欢她穿这样的衣服,摇滚学长喜欢她染这样的头发,摇滚学长喜欢她戴这样的耳钉,摇滚学长喜欢和她一起打架且打赢了的感觉非常的爽就好了。
为了追逐摇滚学长的脚步,她在大学枉废了近两年时光,想当然,所有的功课都挂了科。
直至到了要被学校劝退的境地,事情终于被秦琛获悉。
当事时,秦琛在部队本有大好的发展前途,因为她,他不得不复员回了江州。
秦琛空降至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