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已是漆黑一片,我没有跟宛初打招呼,便从窗口跳了下去,借着夜色,跳到了楼下。
西藏的建筑比较古朴,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宁静的街道上,时不时的有三三两两的车辆出现,大约是天气冷的缘故,街上的行人不多,偶尔有一两个藏民出现,也是穿得格外厚重。
和北京,西安完全不同的是,这个城市的空气格外稀薄且清新,我在稀薄的空气中搜寻到了淡淡的血腥气,像一只猎犬一样,在城市的小街道里奔跑着。
我能听到身后有人追来,一个高大,健硕的脚步声,一个娇小,矫捷的脚步声,是李承烨和宛初。
狂奔了七八里地后,我终于在一处民居前停了下来。
血腥味在这里就停止了,我深吸一口气,方圆几百米的地方,都没有了血腥味。
唯独这个民居门口的石头上,有一滴新鲜的血液。
血液仿佛是故意滴答上去的,在用它的味道向我打招呼。
宛初很快就到了,我没跟她们解释,只是静静的看着眼前的这个民居。
没有装破门进去,是因为我听到里面有孩童玩闹的声音。
很明显,这是一处很普通的人家,从门前的对联来看,还是一家汉民。
对方藏到了这里,便是要掩人耳目,以普通老百姓做掩护,让跟踪过来的人不敢造次。
到现在,我还不能确定,到底是劫持色男的人故意留下血渍,吸引我们过来的呢,还是色男私自留下了血渍,让我来救他呢。
和宛初,李承烨进行了简单的交流之后,宛初上前一步,轻轻敲了几下门。
这是个平房,有一个小小的院落,铁门上还贴着大大的福字,不是买的那种印刷好的福字,而是人手工用毛笔写上去的,和对联一起,字迹写得格外工整。
在宛初敲到第三下的时候,里面传来了一个稚嫩的童音。
“谁啊?”
宛初挤出一丝笑:“送快递的,开下门。”
送快递的,无疑是现在最合适的敲门方式,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快递单接,即便最近几天没有买东西,也说不好会是前段时间的。
里面的稚嫩童音哦了一声,传来了一阵琐碎的脚步声。
单从脚步声上来看,那应该是一个五六岁的孩童,跑得很快,但是很容易跌倒,很快就出现在门后面,轻轻拨弄了一下门栓,门就要开了。
就在门马上要打开的时候,孩童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丫头,谁啊,就乱开门。”
那是一个老人的声音,随着声音的接近,有一个蹒跚的脚步声从后面传了过来。
我和宛初对视了一眼,正在犹豫着该怎么办时,那孩童突然说了一句话。
“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啊……”
我心里一咯噔,孩子的声音,明显是跟身后的那个老头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