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砚舟刚走过来,纪映淮就从包中掏出照相机,他立马离开金生恵太身旁问道:“你干嘛?”
“金生恵太总是喜欢留影纪念,我们也效仿一下。”
“你知道不知道照片流传出去我会死?”
“可没有照片我们如何建立合作?”
“还是不信任我!”
“出了这个门便信任。”
“你们让我潜伏警察厅内,难道不为潜伏人员的安危着想?”
“我们会将照片妥善保存。”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不要在房间内浪费太多时间,你明白的。”纪映淮依然是不退步。
其实池砚舟很欣赏她的工作方式。
对待被威胁的警员,你难道还要求着对方不成?
态度自然要强硬。
投名状没有证据算什么投名状?
国党手段确实合理。
人都已经杀了哪里还有退路,难不成为了照片池砚舟不管不顾?
显然不可能。
不情不愿站在即将断气的金生恵太身边,被纪映淮拍摄一张照片。
将照相机收起。
金生恵太也随之断气。
纪映淮说道:“你可以离开了。”
“将尸体处理好。”
“放心。”
纪映淮帮忙在窗口观察,确保无人给了池砚舟一个眼神,他就打开门离去融入夜色之中。
纪映淮同样没管金生恵太的尸体,也随即从房间内关灯离开。
前往不远处的先觉胡同,见到等候多时的秦老板。
“是否顺利?”秦老板问道。
“下手不够果断却也不差,照片已经拍摄。”纪映淮将手中相机递给对方。
秦老板接过相机将内部胶卷取出,后放在面前烛火上直接烧毁。
同时口中说道:“此照片对潜伏工作极为不利,销毁对池砚舟算是一种保护,他心里觉得有照片便足够。”
秦老板确实魄力十足。
但不可否认这确实乃是最正确的选择。
此照片无疑增加池砚舟暴露风险,留之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