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盆里蒸着的大米饭冒着热气。
陆思哲用勺子捞起一个猪肘子,他满意的点点头。
猪肘子和猪蹄已经到火候了。
小艾迅速的拿出大碗去盛米饭。
刚才陆老板叮嘱了,这饭要用大碗盛。
小艾递过去一个铺满米饭的碗。
陆思哲抓起一把青菜,稍微烫了烫。
陆思哲手握锋利菜刀,手腕轻转。
手起刀落之间,那原本完整的浓油赤酱的大肘子瞬间被切割成大小均匀的块状。
由于炖煮的软烂。
每一块肘子肉都像是失去了筋骨一般,颤巍巍地抖动着,散发出令人垂涎三尺的浓郁香味。
锅里一起炖的鸡蛋和肉卷也染上了棕色。
洁白的鸡蛋外皮变成了棕色了。
对半切开的鸡蛋放在米饭上面,两根小油菜,一个完整的肘子肉。
几片猪肉卷成了碗里的配角。
陆思哲还在锅里捞起一个猪蹄放在上面。
最后用勺子舀起浓郁醇厚的汤汁,均匀地淋洒在食物之上。
整个画面仿佛变得鲜活起来,光是这么看着就让人忍不住直咽口水。
叶臣和余秋腾是客人,陆思哲很自然的把第一份递给了叶臣。
全场的目光顿时都集中在叶臣身上。
叶臣搓了搓嘴上说着这怎么好意思,手里麻利的接过了。
第二份则是招财的。
陆思哲给他放在桌子上面。
招财轻巧的跳上去。
轻轻抖了抖尾巴。
招财平日吃饭都很斯文。
可能今天出去转了一圈,
他低头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肘子皮一点都不腻,炖到好处,这皮入口即化。
软糯、糊嘴。
只消片刻功夫,原本满满的一碗猪脚饭就被他迅速消灭掉了一大半。
碗里赫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角落。
那速度之快,简直如同暴风骤雨一般席卷而入,令人瞠目结舌。
落峻急得直甩尾巴。
“嗷—(陆老板,陆老板,我的肘子不要切。)”
自己咬着吃才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