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有人看出来,这孩子脑子不灵光。
不过壮壮模样长得绝对没问题,参照他姐便知道,还胖乎乎的,这年头十来岁抽条的孩子,长得胖乎的,真心不多。
对于人贩子而言,显然卖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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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这个人贩子便谎称壮壮是她的孩子。
还上演了一出孩子走丢,她正在焦急寻找的戏码。
镇上的人全信了。
一言以蔽之,壮壮,应该是被拐了。
李建昆一时心里五味杂陈。
不过,无论如何,总归比死讯要更容易让人接受。
人死,便什么都没了。
“乡亲们,安静一下。”
李建昆抬手压压,朗声道:“那孩子是我小舅子,他家里的情况我一清二楚,你们说的带走她的那个女人,根本不是他的家人。
“很可能是个人贩子。”
“啊?!”
“人贩子!”
“我的天呐!”
“卧槽,现在的人贩子,也太嚣张了吧!”
镇上的人们生起一些自责。
他们竟眼睁睁看着人贩子,拐走一个孩子。
李建昆继续说道:“所以我恳求大家,帮忙再仔细回忆一下,那女的你们还有印象么?”
“我记得……短头发,到这,不到肩头,看起来不像个坏人。”
“哎呀,没怎么留心啊,再说过去这么久。”
“我记得,好像穿件带花的白涤纶褂子。”
“皮肤黑。”
…
李建昆示意大家一个个来,说慢些,然后望向旁边:“山河,纸,纸。”
不用小王吩咐,人们包围圈外围的、他的一个马仔,嗖嗖奔回镇上居民时不时投去瞻仰目光的奔驰车上,找来一只笔记本。
笔,李建昆身上有。
也是这个年代人的习惯——仿中山装的胸口兜里插钢笔,那是男人最时髦的装扮之一。
李建昆从棕色皮夹克内衬,摸出英雄牌钢笔。
沙沙沙……
逐一记下大家伙说的,人贩子的特征。
完事后。
还想画个脸,让大伙瞅瞅,遂左右看看。
王山河倒是了解他,对一名手下说了些什么,后者赶忙来到李建昆身前,弯下腰,双手撑地。
李建昆拍拍他后背,示意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