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军的人很贪吃马肉,非要等吃完午饭再走。
杨晓军说:“又不是很着急的事情,吃完了再走嘛,不然背着也麻烦。”
我说:“说不准前面还有死去的马。”
“先顾着眼前的,做人不能好高骛远啊!”
我心说去你大爷的,好高骛远用在这里不合适吧。
不过我也没办法,只能跟着他们吃完了午饭。这群王八蛋吃饭的时候喝了不少酒,吃完了倒下就睡,一直睡到了四点才陆陆续续醒了过来。醒来之后去拉屎撒尿,然后坐在一起抽烟,闲聊。
只能说这群混蛋实在是太散漫了,我和他们绝对不是一路人。
这么一耽误又是一天,整个一天沙漠里都没怎么刮风,我们今天要是赶路,起码能走五六十里,这都看到昆仑山脉了,抓紧走几天也就出了这该死的沙漠了。到了山里,啥日子没有啊!非要在这臭名昭着的鬼地方吃马肉。这一辈子没吃过肉咋的?
人和人相处是很难的,一个人要有两个能处得来的朋友是这辈子的荣幸。
书生和朱泉后很对我的脾气,王辉那小子就不行,太能算计,缺少豁达。
不过王辉那小子最近过得也不错了,他带着强强和芳芳,还有芳芳的孩子,日子过得很滋润。
周蝶劝我说:“别生气了,这世上什么人没有啊!他们之所以死心塌地跟着杨晓军,还不是因为杨晓军和他们是一样的人。要是你这样的老大,人家还懒得伺候你呢。”
我指着昆仑山的方向说:“胜利就在眼前,结果在这里吃马肉,喝黄酒,睡大觉。”
周蝶说:“人各有志。”
书生说:“希望明天别刮风。”
第二天一早就起了风,风不小,杨晓军也许觉得耽误了一天有些愧疚,他坚持要行进。
我实在是不想在沙漠里呆一天了,我得找个地方去洗个澡,我这头发都粘在了一起,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顺风走其实还是挺轻松的,周蝶有自己的办法,她竟然用衣服和竹坯子做了一个风筝,拉着她走。
她有时候一跳那么猛跳出去十几米远,把我们羡慕的不行。
风筝就拴在她的胸口上,她用绳子把自己绑了起来。
按照她的计算,这样的风,最多就是拉起来五十斤的力量,她体重一百一左右,自己只剩下六十斤了。就算是背上五十斤的装备,就和轻装上阵的感觉是一样的。
但是她忽略了一个问题,风速是会变化的。
突然一阵大风,风筝一用力就把她拉了起来,周蝶就这样在我们面前飞了起来。
我和书生一看不好,玩命在下面追,但哪里有风速快啊,眼看着风筝拉着周蝶越飞越高,离开地面十几米了。
而且越来越远,我们追了二百米左右,追不动了,眼看着周蝶飞走了。
我一拍大腿说:“坏菜了!咋和金姐交代?总不能说被风筝拉着飞走了吧!”
书生说:“要是飞到山里就死定了,要是能在沙漠中降落,应该没事。”
杨晓军的人也追了上来,他说:“人呢?”
我指着远处的一个小黑点说:“飞走了。”
风这时候小了下来,风这一小下来,我看到了希望,我说:“应该很快就落下来了。”
我们加速行进,终于在三公里外发现了周蝶,她并没有受伤,只不过搞得灰头土脸,风筝不见了。
我说:“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