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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烧杀劫掠(第1页)

一旁的裴元绍挠了挠头,小声问道:“伯齐,啥叫流寇?”

管亥闷哼一声,答道:“笨蛋,伯齐要带大伙过好酒好肉好女人的生活,那流寇自然就是富得流汗的贼寇了,这都不懂,猪。”

马跃听得直翻白眼,当流寇实属无奈。

黄巾大起义的失败已经充分说明,就算你能拉起来上百万的队伍,那也是支乌合之众,照样不是东汉王朝精锐汉军的对手,挟裹贫民大规模起义是没有活路的。

当流寇有三点好处。

一是目标小,不像黄巾起义那样声势浩大,不太会引起东汉王朝的注意,所面临的军事压力会小得多。

二是流动快,当时的通讯手段极为落后,地方郡国兵各自为战,并且训练松懈、武备松弛,流寇就有很大的战略空间可供穿插迂回。

三是给养足,由于常年在各地流窜,总能找到各地的富户大族供其劫掠,所以给养不是问题。

根据以上三点优势,马跃自信能够熬过这段艰难的时光,只要熬过五年,等到灵帝驾崩、董卓进京,继而十八路诸侯并起讨董,那时候,就是咸鱼翻身的时候了。

当然,马跃不是没有想过去当山贼,当山贼也照样能熬过这五年时光。

当流寇,餐风宿露、居无定所,辛苦是不消说了,因为始终在官府的核心势力圈内流窜,所以随时可能被官军合围而全军覆灭。

当山贼,安居乐业、逍遥法外,只要你不闹腾得太厉害,一般都能很好地活下去。

可问题是,汉末三国,天下清苦,如果局限一地当山大王,周围的富户大族总有祸害完的一天,到时候怎么办?去打劫贫民百姓?虽然这个时代的山贼经常这么干,可马跃毕竟是从未来世界穿越过来的,过不了这心理关。

浩澣绵长的几千年中华史,最苦最善良最不容易的就是这些贫民百姓了,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求不过三餐温饱而已,岂忍这点小小的要求都予剥夺?在马跃看来,这么做简直就与畜生无异。

当然,把山寨当成小小王国来经营,一样可以做到自给自足、不去祸害周围百姓,可这样一来,所培养出的手下仍然只是一群农夫。马跃需要的不是一群农夫,而是一群嗷嗷叫的嗜血野狼。

只有一群嗜血的野狼,才能帮助马跃在即将到来的群雄并起的乱世成为割据一方的军阀。如果手下只有一群农夫,那么马跃最终只能成为别人的刀下冤魂,以他的一颗头颅去见证别的乱世枭雄的崛起。

就像黑山贼张燕。

张燕选择做山贼,他也不打动贫民,所以只能把山寨当成小小王国来经营,结果就只能投入曹操麾下,成为别人的垫脚石。张燕可以投入曹操麾下,可他马跃不能,以他的个性如果真的投入曹操麾下,那总有一天会被生性多疑的曹阿瞒所杀。

所以,马跃必须当老大,要当老大,就必须要有一群嗷嗷叫的嗜血野狼。

想要拥有一群嗷嗷叫的嗜血野狼,就需要不断地用新鲜血肉去喂养。

何谓血肉?就是这个时代的富户大族,就是他们通过正当或不正当手段聚敛起来的民脂民膏!马跃必须带着这群狼崽满世界流窜,才能不断地找到新鲜的猎物,经过长期的野蛮的捕猎训练,有一天,这些纯朴的农夫终会变成狰狞的恶狼。

这……就是当流寇的唯一理由!

幽暗的夜空下,马跃厉声喝道:“老子刚才说的话,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

“很好!”马跃把手臂往前一挥,大吼道,“拿下前面庄园,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嗷~~”

流寇们嚎叫起来,跟在管亥和裴元绍身后向前面那片庄园猛扑过去。

……

宛城,朱隽的大军已经离开,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瓮城也已经清扫干净了,整个宛城已经见不到多少战争和乱世的气息,秦颉也已经把郡治迁了回来。

太守府大厅里烛火摇曳、人影攒动,秦颉正在来回踱步,满脸焦虑,黄忠、邹靖、魏和与蔡瑁侍立一侧,默然相对。

稍顷,脚步声响,年仅17的文聘昂首而入。

秦颉急切地迎上前,问道:“可有贼寇消息?”

文聘擦拭了一下额头的汗水,摇头道:“快马业已搜遍老河沟方圆五十里范围,未见贼寇踪影!”

秦颉失声道:“五十里无所获!这伙黄巾余孽莫非插上翅膀飞走了不成?”

邹靖略一思忖,出列说道:“大人,是否需要知会周边诸县,加强警戒、互通声息,但有贼寇消息,即刻发兵追击。”

秦颉长叹道:“事到如今,也只好如此了。”

肩上缠着绷带的黄忠击节道:“这个马跃端的厉害,原本不堪一击的黄巾贼寇,到了他的手里,就如脱胎换骨一般,竟成了一支神鬼莫测的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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