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暑假,黎璃找了一份家教,替一个初一女生补习英文。裴尚轩取笑黎璃这是去误人子弟,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有教学经验吗?”他糗她。
黎璃昂着头,尽力缩短与他的身高差距,“当然有了,我替某个笨蛋补过不知多少次课了。”
久远的记忆,无忧无虑少年时,烦恼的事情过不了几天就抛在了身后,似乎连那时的天空也比现在更澄澈明净。那段回忆里还有一个人,笑颜如花的美丽少女。
难堪的沉默弥漫周遭,他们都还没真正遗忘。有些事情虽然过去了,但留下了疤痕,时刻提醒着曾经。
“黎璃,我要去广州。”裴尚轩率先打破沉寂,揉她的短发已成了他的习惯动作。
她稍感惊讶,“去干吗?”
“我不是读书的材料,我爸想带我去广州,做服装批发。”裴尚轩点上一支烟,吸了一口,恶作剧地冲黎璃的脸吐出烟雾。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当扇子让烟味散去。她故作欢快地说道:“做生意啊,将来发财当了大老板,可别忘了我这个穷朋友哦。”
他一味地猛笑,潇洒地转身,举起手朝背后的她挥了挥当做再见。
“你这块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风顺,笨蛋!多长点心眼。”黎璃提高声音,怕裴尚轩听不见。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点了点头。
裴尚轩坐火车离开上海那一天,黎璃背着书包去给初一女生补课。穿行在狭窄的弄堂,看着熟悉的红砖房,她想念过去的自己与他。
他们都离开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学生名叫沈洁华,留级重读初一。女孩看上去呆头呆脑,无论她重复讲解多少次,给她的反应总是茫然以对,她当年教不肯好好用功的裴尚轩都没这么累过。
黎璃免不了挫败,心情低落地在家出试卷。她已经把题目出到“I__a
student”,只要填写“am”这么简单的份儿上了,假如沈洁华再做不出,黎璃决定甩手不干了。
柳千仁从卧室走到客厅,听到动静黎璃微抬起头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齐的样子是准备出门。耳边响起报到那天他说的话,“毕业后我打算去美国留学,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颤,钢笔尖在纸上重重戳出了一个洞。
他经过她面前,脚步不停。柳千仁走过去之后回头看着黎璃的侧影,两年前发生的事情同样也是他心中的阴影,她悲凉绝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过他的灵魂。他常常从梦中惊醒,愧疚在万籁俱寂中汹涌而至,那个与他同处一城的女孩永不会原谅他带来的伤害,这个事实让柳千仁濒临崩溃。
他有个可笑的念头:若是当年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脱?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会上,柳千仁看着裴尚轩将黎璃带走,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乱的凌晨。
目送他们离开的一刻,他的内心被某种名为“嫉妒”的情绪疯狂啃噬。柳千仁不想爱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他对她,厌恶才是正确的态度。
他决心离开上海去遥远的美国,把黎璃完全舍弃。
此去经年,等他再见到她,柳千仁发现那些思念仍然保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后从沙砾中露出的光滑卵石——历历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满二十周岁,室友嚷着要拿到奖学金的她请客。班长早上开信箱,有一张给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广州。
明信片上是她熟悉的笔迹。随着年岁渐长,裴尚轩的字从行书一下子跃进到草书,潦草得比医生的处方单更难辨认,还大言不惭说这就叫做“狂草”。黎璃当即没好气地说张旭保管能被他气得再死一次。他蜷起食指,在她额头轻轻弹了弹,笑眯眯地辩解:“这叫风格,懂不懂?”
“狡辩,是中国人就该把字练好。”黎璃拂开他的手,正色道,“你的字拿出去给别人看,有几个能看明白?”
“没关系,反正会给我写信的只有你。”裴尚轩嘿嘿笑着,满不在乎的口吻,“只要你看得懂,那就OK了。”
她轻轻一咳,不再纠缠于这个话题,心头却有几分高兴,想着自己总算有一点点特别之处——微不足道,可她偏偏心满意足得好像刮开彩票中了头奖。
裴尚轩在明信片背后写道:丫头,happybirthday!在外面没办法被你“三光”,等我回来一定补上。
她扑哧笑了,一年前和他在校外吃路边摊的情形浮现在眼前,哪有人嘴上说着请客还向被请的人借钱这种事?
明信片最末一句是他的附注,似乎是在匆忙中加上的,字迹更潦草。黎璃费了一番工夫才认出他写了什么——别再胖了,小心找不到男朋友。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下意识地,黎璃的手隔着外套毛衣拍了拍腹部,想着几天没做仰卧起坐,好像才瘪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弹,晚上熄灯前至少要补上两天的运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