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了没?”
“还没,先填饱肚子再说。”
说真的,我很好奇我怎么会这么自然地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谈话,像老熟人一样。
而他看我放下筷子,又问我一句:“对这里熟悉吗?”
我摇摇头:“就知道市立图书馆和紫荆酒店。”
“那我带你去买药。”他对我笑了笑。
啊啊啊,又是那种笑容,十万伏特!皮卡丘!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那你等等我,我去结账。”
在柜台刷卡的时候,我回头就能看见站在门口的他,身姿挺拔,侧脸英俊,在夜色之中干净得不像话。
他换了一身白衬衣,下面是条休闲西裤,明明是极简的搭配,不知为何硬生生地被他穿出了水墨画里的风流意蕴。
走出门时,我遗憾地撇了撇嘴。
这种人居然喜欢男人,当真是暴殄天物。
其实我有些跟不上自己的脑回路,因为事后我才想起来,与其为他人的性取向担心,此时的我明明应该为自己是不是遇见了拐骗小姑娘的怪叔叔而担心好吗?
反正遇见陆瑾言之后,一切的不正常都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走了没多久,路边果然出现了一家药店。陆瑾言带我走进去,买好了药,然后又送我回了酒店。
雨后的夏夜终于有了一点儿凉意,我呼吸着充满泥土芬芳的空气,长长地舒了口气。
他问我:“小姑娘家的,大晚上的为什么住酒店,不回学校?”
我本来该十分警觉地保持缄默,不透露太多私人信息,可是鬼使神差地,我就坦白了:“和室友闹矛盾了,这时候回去不大好。”
他微笑着,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然后我就十分不矜持地把这个熟识一年多的陌生人当成了垃圾桶,噼里啪啦倒豆子似的把和沈姿的矛盾一五一十说了出来——当然,我只说自己家里条件还行,完全没有透露我妈的信息。
我说得义愤填膺,必要的时候还激动地做了几个手势,就跟在演讲队训练时一样。
我看见他忍俊不禁好几次,眉眼弯弯的竟也十分好看,于是忍不住继续这么搞笑地说了下去。
等到我说完,他摇摇头,像是感慨万千地说了句:“现在的小姑娘……”
我忽然有点儿不服气:“什么叫作现在的小姑娘?说得就跟你七老八十了一样!”
他问我:“你多大?”
“二十一。”
“我三十了,大你九岁,难道不该叫你一声小姑娘?”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我嗤了一声:“行行行,您是叔叔辈的,我叫您一声叔叔行吗?”
他又一次低低地笑起来。
啊啊啊,简直是令人发指!明知道自己笑起来的样子好看到让人心醉神迷的地步,能别这么一直迷惑小姑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