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被厄运选中的人,从小就是。
“我看着你的脸,轻刷着和弦~”
“初恋是整遍,手写的从前~”
陆远秋轻哼着jay的歌,踩着自行车悠然自得地驶向他家的大超市。
白清夏好奇地抬头:“你唱的是什么歌?”
“杰伦的歌啊。”
“没听过这一首。”
“啊?不会吧?”
陆远秋微微侧头,踩着脚踏板的动作放慢了下来,他这才想起,“手写的从前”好像是14年发行的歌。
但今年是10年。
陆远秋怅然一笑,差点忘记自己重生了。
不过他可没什么音乐细胞,也不想当什么文抄公,而且他喜欢周杰伦,永远也没有人可以替代周杰伦,重生的他也不行。
重生一世,陆远秋只想上个好大学,不想像前世那样再为金钱利益拼搏了,太累。
想起自己看了那么多的重生小说,全是创业,创个勾巴业,反正老子有钱。
都重生了你还把精力花在挣钱上?
重生二字最重要的本质是什么?
是让你恢复了青春!
不是送了你赚钱的风口。
老子重生就是为了享受青春的!
如果能跟白清夏考上同一所大学,倒也是一番美事,但陆远秋觉得这应该是奢望。
白清夏的目标,注定是清北。
在考试这方面,下次的月考考场座位分配估计是他和白清夏的唯一一次交集了。
等月考结束,白清夏便会重新坐回到第一考场的第一个座位,以年级第一的角度睥睨他这个小卡拉米。
而他陆远秋……
突然,陆远秋一个急刹停了下来,白清夏吓了一跳,身子朝他背上撞去。
背后的柔软让陆远秋爽了一瞬间,随后重整思绪,他神情严肃地望着对面路口的红灯,向少女发出壮志豪言:
“白清夏。”
“啊?”
“我不要做倒数第一,我要努力学习,我不要再坐在最后一个考场!我要考上好大学!”
斑马线旁,路人纷纷扭头,目光诧异地望了过来。
少女赤红着耳垂,在后面低着头:“我争取努力帮你补习就是了,绿灯了,快走……”
白清夏小声催促着,整个人都快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