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敢用力,怕一不小心,这个匕首就会顺着他摇头的弧度,把他的舌头割下来。
“以后见到我,叫君爷,我就放过你的舌头。”
我的眼神没有转动,甚至没有去看汤周文华。
我所做出的一切,都在打破汤周文华的判断。
我敢做任何事!
这样的举动,让所有人都没有了一个准确的判断。
包括强子。
在这里他算是和我接触时间最长的人,显然连他都想不到我会有这样的举动。
“君爷……”
胡经含糊不清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代表了他彻彻底底的认输了。
因为这个世界,有比他还要疯狂的人,把他的疯给彻彻底底扼制。
我的匕首从他的舌头上离开了,胡经的额头已经是密密麻麻的黄豆汗水。
不过我没有给他放松的机会。
匕首离开他舌头的瞬间,我带出了一个东西。
胡经的金牙。
镶上去的金牙,取下来当然没有那么好受。
还有一片血花。
“来而不往非礼也,想要我的眼睛,我也要拿点东西,你说合不合理?”
我拿出一片纸巾,把金牙包起来,丢进了口袋。
站起来看着地面嘴角流血的胡经说。
汤周文华从始至终都在死盯着我,没有说话。
从他沉默开始,就代表了他已经在这一局较量上输给了我。
我的内心,比他想的更强大,更不好捉摸。
我示意强子,可以走了。
强子弄了一辆面包车,不到五分钟,就有人开车到了我们身边。
胡经从金牙掉落开始到现在,就没有说话,也没有看我。
而是一直看着地面。
这种人和汤周文华臭味相投,所以才会成为他的手下。
不过刚才的一切,也让他知道了,自己只是一条狗。
老板平日里的一声声兄弟,甚至都比不上老板的面子。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既然选择做了狗,就不要怪自己的老板比你更狗。
上了车,二话不说,强子直接就让司机向着外面马路上开动汽车。